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州)工作方案》(下简称《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福州市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优化提升产业结构,打响数字福州国际品牌,福州市人民政府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19〕161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21〕5号)《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的通知》等文件为依据,立足福州实际,在充分吸收采纳专家、企业等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为打造数字经济新业态创新发展活跃区、数据要素创新应用新高地提供了遵循,为福州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推进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重点工程、实施保障三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目标方面。提出到2022年,全市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达55%以上,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数字经济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之一。
(二)重点工程方面。提出实施5大工程:
一是数字产业化培育工程。提出加快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形成一批未来领军型创新企业和平台型生态企业,打造一批省级数字经济园区。
二是产业数字化提升工程。提出加快福州市数字农业农村平台建设,实施智能制造专项工程,开展“上云用数赋智”行动、重点产业链数字化强链行动,推动教育、医疗、文化、乡村振兴、旅游、商圈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海洋渔业、海洋交通、滨海旅游等领域的创新应用。
三是数据资源要素创新工程。提出聚焦民生服务领域的堵点难点问题,创新推出一批便民利企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培育数据开发市场主体,积极拓展数据资源应用场景。
四是数字城市建设工程。提出加快“5G+光网”双千兆城市建设,推动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打造一批数字应用场景集成示范区与孵化器,加快推进“城市大脑”体系建设。
五是“数字丝路”合作工程。提出以自贸区福州片区为载体,打造“丝路电商”核心区,引导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数字教育平台,鼓励引导台资数字经济企业来榕投资、发展。
(三)实施保障方面。从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政策支持、强化人才支撑、强化典型引路等5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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