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2020年数字福州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数字福州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实施《数字福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收官之年,数字福州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标准办好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实施一批数字应用示范场景,深度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力争数字经济规模突破4500亿元,努力将福州打造成为全国数字应用第一城和数字中国建设示范城市。
一、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1.助力疫情常态化防控。建设“福州新冠肺炎动态监测分析平台”,利用“大数据+”助力精准摸排,实现疫情动态监测分析,上线重点健康人员健康信息登记系统,做到重点地区入榕人员健康管理全覆盖,支撑疫情态势研判。拓展e福州防控应用,大力推行e福州“掌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创新各类政务服务。上线“e防控”小程序,严防疫情输入性风险,把好入榕第一关口。提供口罩发放和核酸检测预约线上服务,上线“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服务直通车”,强化疫情信息发布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2.推动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推广“八闽健康码”,促进生产生活有序恢复,支撑人员有序流动。搭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建档立卡、在线打卡,推动健康管理在线化、数据化,推动在榕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相关企业提供中小学“互联网+教育”服务。创新利用数据要素,精准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
二、办好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
3.高标准办好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打造“云上峰会”,创新办会形式,举办2020年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创新大赛,多赛道并行打造高端赛事,丰富峰会内核。〔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4.发挥数字峰会溢出效应。加大云招商力度,提升峰会品牌影响力,争取利用峰会平台,新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项目。〔责任单位:市投促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5.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加快推进“5G+光网”双千兆城市建设,提升千兆宽带用户覆盖面,推进IPv6和IoT规模部署应用,建成窄带物联网(NB-IoT)基站数6800个以上。加快全市5G网络布局,力争建成5G基站1.2万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注册数突破1000万个。加快推动福州滨海新城三大电信运营商数据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国土资源大数据中心和贝瑞和康基因大数据中心建设。启动城市数据中心建设,深化数据中心整合,完成市直及县(市)区部门数据中心统一整合迁移。〔责任单位:市通管办、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各通信运营商,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6.升级智能融合基础设施。稳步推进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智能+”升级,推动智慧市政、智慧能源、智慧教育、新零售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部署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开展基于5G的车联网示范。加快打造智慧“海丝门户”枢纽,积极推进福州机场智能化建设,建设智慧江阴港,推进港口5G建设和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
7.强化创新基础设施支撑。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中国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持续提升华为软件开发云、省人工智能超算平台、物联网开放实验室、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联合实验基地、省集成电路设计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电子信息集团,鼓楼区政府、长乐区政府、马尾区政府〕
四、深化数字应用示范
8.夯实数字应用底座支撑。建成人脸识别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国产政务云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电子缴费、信用、可信数字身份等公共服务平台支撑能力。推进政务网络IPv6改造,实施市级电子证照生成共享服务系统国标化升级改造工程。加强公共区域数字内容监管,推进网络安全防护、重要领域国产密码应用。〔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保密局〕
9.全面提速“城市大脑”建设。完善“城市大脑”顶层设计,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城市大脑”智能中枢,实施智慧停车项目,实现30000个以上车位先离场后付费场景应用。建设渣土车智能监管平台,提升渣土车监管智能化水平。创新一屏通览模式,建成数字驾驶舱,通过多行业数据融合分析挖掘,开展经济运行监测,接入30家以上相关重点监测部门和企业数据。〔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交警支队、市统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10.建设一批数字应用示范场景。以“城市大脑”为抓手,开展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在民生服务、城市治理、政府管理、公共安全和产业融合等5大领域推出“100+”数字应用示范场景。启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公共安全云平台、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应急管理平台、生态云、12345便民服务平台改造提升等30项以上项目建设。探索打造滨海新城应用场景孵化器。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着力提升智慧园区、智慧社区、智慧商圈、智慧文旅等重点领域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房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11.拓展“信易+”应用场景。丰富“信易+”激励内容,提升信用“茉莉分”含金量。建成信用大数据中心,推动金融机构开展“信易贷”业务,重点加强教育、文明城市、商务等领域信用数据归集,探索开展对大学生、志愿者、家政、药店、执业医师等重点人群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和医保基金等重点领域的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12.推动网证应用示范场景建设。建成可信数字身份公共服务平台,为全市提供网证及实人认证能力支撑。依托可信数字身份公共服务平台,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两大领域输出网证认证能力,试点建设“网证+预约办”“网证+治理”“网证+通行”等十类“网证+”应用示范场景,着力提升“网证”在我市应用水平,打造可信数字身份应用示范领先城市。〔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13.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建设。强化网上办事大厅“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市县两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97 %;推行“一窗通办”模式,实现市县级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加强e福州APP运营推广,e福州平台力争实现注册用户650万以上,日活跃用户30万以上。在全市各县(市)区分期分批投放220台e福州便民服务终端,提供96项自助办事服务和45项掌上办事服务。加快推动营商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电子证照生成应用,分析挖掘现有电子证照,补充完善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清单证照调用,不再收取申请人纸质材料。〔责任单位: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4.提升重点领域数字惠民水平。在福州地铁一、二号线实现“刷脸”进出站。在福州机场所有登机口部署人脸识别自助闸机,实现刷脸完成安检登机。着力提升医院信息化建设,开展电子病历和智慧医院测评工作。建成区域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区域影像平台、“多码融合”便民服务平台等重要区域性便民惠医应用,提升患者就医数字体验。加快福州滨海新城3所智慧校园试点建设,建成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全市教育信息化提供统一支撑。〔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电子信息集团、市地铁集团,长乐区政府〕
五、数字经济领跑全面提速
15.推动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发展。推进数字经济企业向重点产业园区集聚,打造10个以上省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和省级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加快福州软件园“一园多区”载体建设,推动显示、光电芯片、物联网、大数据、软件信息等产业基地提速发展,力争各重点产业园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6.全面提速“数字福州”行动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菜鸟网络、京东(元洪)食品数字经济产业中心、市融媒体中心等项目建设,建成复寅产业园、智慧餐饮云服务平台等项目60个以上。深化与华为、字节跳动、蚂蚁金服、平安科技、依图科技、海康威视等一批数字经济重点企业合作,加快推进福建鲲鹏生态创新中心、海峡星云国产服务器整机生产项目、平安“互联网+医疗健康”等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7.加快推动数字经济新兴领域发展。推动东南大数据产业园能级提升,争取注册企业数突破420家,增长达20%以上,产值突破200亿元。加快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国家试点工程和国家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壮大物联网产业集群,提升马尾物联网产业基地发展水平,实现物联网产值突破400亿元,比增达15%以上。继续扶持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和产品,培育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30项以上。加快5G商用步伐,培育一批自动驾驶、健康医疗、工业互联网、智慧广电、超高清视频等典型场景“5G+”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8.加快培育区块链产业。加快打造区块链经济综合试验区,建成市级区块链“孵化器+实训基地”,开展区块链产业创新大赛,落实完善区块链政策,新培育区块链企业30家以上,推进区块链技术示范应用工程建设,新增重点行业应用示范20项以上,支持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开展“区块链+金融”试点。〔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19.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持续推进福清畜禽养殖数字农业建设试点、省级现代农业智慧园和省市级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示范点)建设,打造数字乡村试点示范村20个以上。持续打造永泰农村电商示范县,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0.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支持工业互联网基础赋能平台、行业特色平台、服务应用平台建设,培育新增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3个以上。推动企业内外网升级,组织3家企业与基础电信企业深度对接利用5G改造工业互联网内网;围绕纺织、玻璃、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集群,培育形成10家省级以上应用标杆企业;提升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福州)建设水平,新增标识注册400万个以上。力争全市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突破1500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通管办,市电子信息集团,各通信运营商,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1.加快发展平台经济。推动永辉1233全球消费品供应链、朴朴电商、票付通智慧旅游平台等重点平台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力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力争全市平台企业纳统销售额超过800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2.推动“数字丝路”建设。发挥“数字海丝”建设区域节点支撑作用,开展特色试验,重点在教育、文化、华人华侨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向形成突破,推动智慧海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围绕卫星应用,积极推进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园、福州高新区国家地球空间信息福州产业化基地建设,力争年底我市“数字丝路”相关经济规模达到60亿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发改委、市海渔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持续提升数据开发利用水平
23.建立健全大数据管理机制。加强部门政务数据管理,落实部门首席数据官制度。出台政务数据开放平台行为规范,成立数据资产运营公司,开展运营工作。探索建立数据开放绩效评估和应用成效评估体系,开展数据开放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24.加大数据汇聚共享力度。扩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的数据汇聚面,从市直部门逐步扩大到各县(市)区、高新区、自贸区等。夯实项目数据资产管理,力争汇聚目录达1000条以上,增长10%以上,新增数据量达1000万条以上。建成城市大数据平台,实现政务数据汇聚共享载体。加快建设地名地址服务平台、时空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二期)和基础空间数据生产项目。全面推进电子证照生成服务项目,实现电子证照入库量达2200万份。〔责任单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25.持续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和开发利用。编制《福州市公共数据开放三年规划》和《福州市2020年公共数据开放计划》。完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拓展数据开放纬度。建设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基地,加速政务数据社会化开发利用。加强应用推广,开展开放数据应用竞赛,推动交通、医疗、教育、科技、农业、旅游、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公共资源数据开放,力争开放数据集超过600条,数据总条数超过4500万条,总数据容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26.落实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和产业园(福州)试点工程成果转化。持续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汇聚,力争入驻产业园的健康医疗类企业达120家以上。加大省属医疗机构数据汇聚治理,争取新增入库数据达10亿条以上。创新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实现10个以上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七、强化实施保障
27.加强组织协调。依托数字福州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坚持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例会制度,加强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持续完善数字福州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厉行“一季一督查”,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责任单位: 市大数据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8.强化顶层设计。启动编制《数字福州“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福州片区实施方案》;出台《福州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修订《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福州市促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融合应用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增强各县(市)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工作力量,加大财政投入,优先支持数字福州建设。加快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重点支持福州滨海新城、高新区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支持仓山区打造“智能应用先行区”,推动福清市开展县域智慧化改造试点建设。〔责任单位: 市大数据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9.营造良好氛围。完善生态伙伴合作机制,组织数字经济企业联盟,继续开展民营数字经济示范企业评选工作。做强清华—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组建公共数据开放专家委员会,建设“智库”支撑,扩大交流合作。举办2020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创新大赛、第三届区块链产业和企业家国际峰会等数字经济相关活动,吸引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向福州集聚。加强干部信息化培训,促进形成“数字福州”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 市大数据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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