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建设民营经济强省
时间:2023-11-06 09:56

  福建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贡献了全省约七成的税收、地区生产总值、科技创新成果,以及逾八成的城镇劳动就业、九成以上的市场主体数,2022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3.69万亿元。为促进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从战略高度专题部署民营经济工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挑战下,引导民营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支撑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一就在于打造适合民营企业发展的沃土,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福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成效与不足

  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打造能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2023年8月25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市场经济制度,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对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出系统全面部属。

  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福建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推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8125个、精简审批环节67.6%;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有序实施,省市两级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全面建成;加强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建成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线索处置效率;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在超市、餐饮、药店等行业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推动省级综合许可平台建设,进一步降低企业准入成本;持续提升经营主体准入退出便利度,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压缩至20日。

  尽管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与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仍有一定距离。

  从国内外经验来看,一流营商环境应包括4个关键要素:一是能够立足区域发展实际,持续获取契合新产业发展需求、满足新型人才需要的高端要素,市场主体能够获得支撑自我良性累积发展所需的各类资源;二是在国际比较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在规则上与国际接轨,为贸易投资提供便利的环境;三是包容性强,能够一视同仁,鼓励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企业发展壮大;四是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完整、内容丰富、层次鲜明。

  从当前来看,民营经济发展中仍存在惠企政策难兑现等“亲而不实”问题,政府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或不同地域企业“亲疏不一”问题,市场主体自身诚信度不高、社会中介组织发育不健全等问题也仍然存在。

  多举措持续营造

  一流营商环境

  未来,要把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新福建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一环,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坚持对标国际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努力形成更多具有福建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真正让群众和企业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一是改革体制机制,形成高效能制度供给。

  营商环境是经济活动中涉及的体制机制因素和条件的总和,要通过改革和创新手段重塑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存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加以祛除。

  由于涉及领域广、程序多,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体制机制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一方面要注重政务环境、要素环境、创新环境、市场环境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定系统性、科学性的改革方案,加强各部门的联动集成和协调配合,实现跨越部门界限的协同联动。

  另一方面,要激发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平衡多元群体的利益,有效控制改革成本,形成促进改革的有效合力,要把实践证明有效、市场主体满意的改革措施转变为规范性的制度安排,提升改革效率;要综合运用多种改革手段和技术工具,更大力度为市场主体投资经营解决难题。

  二是推动思维转换,变管理者为服务者。

  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最重要的是相关职能部门要由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思维,把企业看作服务对象,通过换位思考,聚焦政策、手续、融资、人才等方面的痛点,把服务送到最需处、帮到心坎上。要以便民提效为目标,实施为企业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的政务服务优化工程,推动政务服务破除壁垒、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打造更高水平的现代服务型政府。

  但是,建设服务型营商环境不意味着要放松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管。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认为,高质量的营商环境需要的是智慧型监管,而不是减少监管。因此,要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在市场监管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强对风险事项的跟踪预警,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仍然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提供公共服务的调节和平衡作用。

  三是加强社会共治,凝聚优化营商环境强大合力。

  企业选择一座城市投资兴业既取决于当地的产业发展环境、政策导向、生产要素供给等因素,也受城市品质、生活条件、社会氛围等方面因素影响。优化营商环境不仅需要政府着力引导和企业发挥能动性,更需要在社会层面获得群众的全力支持与配合,从而凝聚起“人人关注营商环境”的社会共识。要在营商环境建设中推动多主体参与的共治模式,发挥社会共治的协同效应。

  一方面,要在营商环境领域搭建政府、企业、群众能够沟通协调、开展前沿研究、宣传政策成果的平台,使每个人都成为营商环境的参与者、建设者、推动者,营造尊商安商、清商亲商的社会氛围。

  另一方面,要贯彻社会共治理念,注重发挥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等社会组织或第三方的作用,通过常态化组织座谈会、恳谈会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和反馈,为优化营商环境“把脉问诊”。

  四是落实政策优惠,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

  企业获得感是衡量政策含金量的重要标尺,要牢固树立放水养鱼意识,推动惠企政策的深化、细化、量化、实化,压实政策任务的主体责任,明确政策落实细节,确保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减负,包括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物流等方面的成本;降低融资成本,落实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鼓励金融机构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资金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降低税费成本,推进结构性减税,延续优化减税降费政策,整治清理涉企违规收费;降低制度成本,简化报装手续、优化办事流程等,以更大力度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堵点、解难题。

  要营造更加公平的准入环境,在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源利用、审批许可等方面及时清理不够公平和不够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政策文件。

  五是对标国际规则,构建开放型国际化营商环境。

  要尽快完善符合国际惯例、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经营体系,对标对表世界银行和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和享受各类政策待遇。

  要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引领示范作用,优化跨境货物口岸监管模式,提升跨境通关物流链运转效能,进一步压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多层次建立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宣讲、解读相关政策,了解各国投资者的诉求,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放宽市场准入、综合保税区等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内外贸在政策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上的相互衔接。

  (作者系福建社会科学院营商环境与企业评价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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