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11-13 10:42

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有关要求,近期市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开展了2025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我市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2025年第二季度,每月检查1次,检查比例100%。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主办主管职责,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有力有效地保障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二季度共检查全市政府网站61个(其中,市直部门48个、高新区管委会1个、县(市)区12个),全部及格(达60分以上);共检查已备案政务新媒体356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56个、新浪微博38个、今日头条7个、抖音短视频11个、移动客户端2个、微信小程序12个、微信视频号25个、其他平台5个),全部及格(达60分以上)。

  (一)政府网站方面

  鼓楼区、仓山区互动知识库按主题、部门、时间分类展示,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充实丰富;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以及高新区管委会及时积极更新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均按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4月1日至6月30日,共计收到留言15条,相关单位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处理和反馈,按期办结率100%。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台江区、马尾区能够按照考核要求,对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下发的工单主动及时处理。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

  1.日常运维管理不细致。部分单位存在表述错误修改不及时,栏目未更新或更新超期等情况。例如,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产权交易公告中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写成“华人民共和国”;连江县今年以来发布的信息存在多处表述不规范且未及时处理;闽清县在4-6月普查中均出现动态要闻类(视频新闻栏目)超期、未及时更新。

  2.互动知识库保障不到位。部分单位仍然存在更新不规范问题,设置主题以及更新内容不符合问答要求。例如,闽清县网上调查、福清市互动知识库有篡改发布时间的问题;闽清县的“企业开设”内容不属于智能问答内容;罗源县互动知识库“就业创业”主题超1年未更新。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1.存在表述不规范。个别单位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部分视频号存在表述不规范。

  2.未及时处理省平台下发工单。永泰县等单位经多次提醒后仍未在24小时内处理工单。

  3.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未在显著位置标示主办单位。微信小程序“福州市鼓山旅游景区”、“福州市公证处电子签约平台”、“长乐阳光餐饮”未在首页、底部等显著位置标明主办单位。

  4.仍有单位未经备案擅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经抽查,福州市公安局快手“福州网警”未经备案擅自开设。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保障。一是深化自查自纠。福州新区(长乐区)、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维护工作,常态化做好内容更新、漏洞排查等基础工作,确保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规范。二是落实月度普查。聚焦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链接有效、功能完整等重点,严格按照相关考核要求,深入开展月度普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到位,持续提升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审核。对日常监测发现(或通报)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认真完成整改,并充分利用好“内容在线校对平台”“福州市政务新媒体统一监管平台”等第三方检测工具,切实做好事前检测,坚决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和错别字。

  2.提高互动知识库有效性。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要根据省里关于政府网站互动知识库建设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栏目数量并及时动态保障更新,实现栏目结构与维护能力的相匹配。

  3.及时处理省平台下发工单。省平台下发的政务新媒体错误表述工单的整改期限为:工作日24小时,周末48小时(具体以系统截止时间为准)。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紧抓不放,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全部及时处理。

  4.公开主办单位信息。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主办单位。

  5.强化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开设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福州市公安局要立即整改未经备案擅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问题,整改情况于2025年8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并抄送市数据管理局。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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