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福州市数字应用调度平台(智慧城市调度平台)项目第三方系统测试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63万元(含税)。
(二)采购服务内容:为顺利推进福州市数字应用调度平台(智慧城市调度平台)项目验收工作,加强对项目软硬件质量和信息安全的管控,需委托权威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项目开展检测测评工作。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是对福州市数字应用调度平台(智慧城市调度平台)项目完成实施的建设内容进行检测测评,检测内容为系统检测(功能检测、性能检测等)。提交的成果要求:提供系统检测报告(且报告印有CMA或CNAS资质认定标志)。第三方测评主要要求是根据被检项目各系统承包商合同及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文档,对被检项目各系统承包商所提交的软硬件产品进行测试,报告所发现问题,检验各项系统是否满足行业规范,检验其是否符合用户的需求,检验各项系统是否可靠有效运行,检验各项系统是否能够承担生产环境的业务压力。对承包商整改情况进行复检,以保障工作的安全正常运营。测试完成后,若该系统需要进行整改,第三方测评单位免费提供复检(不限次数)直至系统整改完成。
(三)其他事项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第三方系统测试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系统测试检测范围:对本项目的软件产品项目进行用户文档集、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测试。对项目进行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和确认测试,确保系统工程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2.系统测试依据: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项目可研及设计方案》等项目建设所需要遵循的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检测并在技术服务期限内出具系统验收测试报告。
3.进场要求:中标单位技术人员需要在合同签订后第二天配置到位,并入场提供测试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回避要求:检测测评对象(即本项目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将被视为不具备投标人资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版)复印件。
2. 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报价表(格式自拟)。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盖章。
5.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支付方式:完成第三方系统测试,出具系统检测报告(且报告印有CMA或CNAS资质认定标志),并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七、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八、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法,如果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由我中心抽选确定一家中选单位。
九、有意向参与询价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下午17点前(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将以上相关材料(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送至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4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挺明
联系电话:18350117229
十、开标方式: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现场,请有意向参与询价的单位,按照本公告第九条要求,将投标密封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送达。我单位将在监督人员的见证下,于2023年7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点30分,同时开启已按要求送达的投标密封文件,按照本公告第八条中标方式规定的方式开标,开标结果将在福州市大数据委机关网站(本网站)进行公示。
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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