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关于福州市城市资源门户项目第三方测试和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3-08-04 18:53

项目概况

福州市城市资源门户项目第三方测试和等保测评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3层303单元(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3032

项目名称:福州市城市资源门户项目第三方测试和等保测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预算金额

谈判保证金

1

1-1

第三方测试

1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4500.00

1000.00

2

2-1

等保测评

1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4500.00

1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合同包1、合同包2

明细

描述

1)谈判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①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不论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

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9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

供应商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供应商应在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

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投标(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凭证。

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特定资格条件:

合同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供应商具有软件测试资质(须CMA资质认定或CNAS实验室认证机构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合同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资格承诺函(若有)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附件“资格承诺函”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财务状况报告情况的,则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合同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供应商具有等保测评资质(须在全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内),须提供上述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合同包2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资格承诺函(若有)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的附件“资格承诺函”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财务状况报告情况的,则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5日至2023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3层303单元(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1)直接至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的,须至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2)转账办理报名的,须将相应金额的采购文件费用转账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及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3350140381@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质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3层303单元(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3层303单元(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和谈判保证金转入账号: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银行账号:11713010010031662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        

联系方式:卓楠,0591-83892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杰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15号3层303单元            

联系方式:许花、岳红丽,0591-87279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花、岳红丽

电 话:  0591-87279932

 

来源: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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