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党组(含“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2-26 09:00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8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中共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党组(含“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党组(含“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深入剖析症结根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处室、市智慧中心各处室、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各处室、市市民卡综合数据交换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整改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工作举措。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分类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台账,认真对照反馈的4个方面43个问题,细化了131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稳步推进整改事项按要求落地落实。三是加强整改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在推进巡察整改过程中,局党组先后9次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发现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党组书记薛博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主动认领25个整改任务,占比58.1%,亲自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期间,主持召开9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把握工作动态,对重点、难点问题专门部署,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通过层层督促传导压力,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全面的问题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2025年以来,召开38次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98篇,并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与措施。如:局2025年第19次党组会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文件,并部署相关工作。

  (2)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持续引导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2025年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2025年11月,开展中心组学习14场,邀请专家开展讲座3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22场。是加强线下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印发《2025年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开展数字福州、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据安全等系列专题培训,2025年已组织培训19场,累计参训超1000人次。三是推进线上教学。组织市管干部和其他干部参加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福建干部网络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专栏课程学习,截至11月共参训75人。

  问题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存在不足,与打造“数字应用第一城”目标差距较大。

  整改进展情况

  (3)我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以来共召开38次党组会,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福建省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等,印发《福州市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案》,进一步推进数字福州建设。

  (4)关于“夯实基础”方面,“未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任务要求建设城市级区块链管理平台”的问题。2025年2月,我局已正式批复同意数字福州区块链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函件,项目预算为499.82万元,并由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委托福州数据集团负责数字福州区块链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

  (5)关于“夯实基础”方面,“福建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算力规模仅完成105P,离2024年400P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的问题。福建人工智能计算中心目前投用算力规模已达到140P,目前福州算力总规模已超2600P,已基本满足我市企业使用需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局、工信部联合对算力中心实施“窗口指导”的要求,我局已向上推送多个算力基础设施项目申请“窗口指导”。

  (6)关于“赋能全局”方面,“商贸流通和绿色低碳领域的数据要素应用场景较少”的问题。我局2024年12月向社会公开征集数据要素应用场景,最终评选产生30个优秀应用场景,其中商贸流通应用场景1个,绿色低碳场景2个;2025年2月13日,公开征集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共征集2个绿色低碳项目数据集案例,参选省级高质量数据集;举办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福州初赛,共收到64份申报材料,其中1个商贸流通应用场景及2个绿色低碳应用场景入选2025年福州市数据要素优秀应用案例。同时,绿色低碳领域的“‘电-碳’协同赋能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研究与应用”项目获得福建省分赛决赛一等奖。

  (7)关于“强化能力”方面,“推动数字领域技术创新发展实招不多”的问题。一是加强育苗培育。国家重点实验室由科技部管理,我局继续配合市科技局做好我市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工作,积极推动数字企业搭建科创平台、设立市级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目前已有榕基、恒锋、北卡等5家数字企业设立市级行业技术创新中心。二是做好业务指导。指导数字福州集团推动福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福州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已服务近300家企业数字化转型。三是强化技术攻关。积极组织中央预算内补助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攻关方向项目申报,已于2025年9月评审通过并向省数据管理局推荐上报低空遥感多维多模态高质量数据处理平台研究项目等2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8)关于“优化环境”方面,“公共数据安全相关制度体系不够完善”问题。我局抓紧制定《福州市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25年3月起草了《办法》的初稿,因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5年4月30日发布了新的国家标准 (GB/T 45577—2025《数据安全技术 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方法》)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局即根据新标准对我市《办法》进行优化修订,现已印发实施。

  (9)关于“优化环境”方面,“数据资产运营等管理办法超3年未出台”的问题。我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开展我市数据资产试点工作,印发《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指引规程(暂行)》,明确各单位数据资产运营职责。同时,完成全省首单数据资产收入进国库案例,在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期间进行全国案例分享。

  问题3: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关于“数字福建”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10)抓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目前,已召开38次党组会,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11)抓峰会建设。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关于“数字福建”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成功举办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2025数字中国创新大赛。在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全省签约数字经济重点项目455个、总投资2280亿元,其中福州市签约项目108个、总投资743.2亿元,项目数和项目投资金额稳居全省首位,发挥峰会溢出效应成效显著。

  (12)抓峰会宣传。围绕建设数字福建25周年暨向第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致贺信5周年等主题,配合省里做好数字福建25周年专题片制作,做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相关宣传工作。

  (13)抓数字福州宣传。积极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开展数字福州建设宣传工作,保持日常内容更新运维。截至2025年11月,共发布数字福州新闻宣传报道超140篇。

  (14)抓机构建设。根据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专题会暨数字福州国际品牌指挥部例会纪要,由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继续作为数字峰会整体服务的业主单位。在2025年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总体方案中明确峰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发改委(省数据管理局)、福州市。目前数字峰会主要依托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开展实体化运作。

  (15)抓智慧城市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战略部署,全力推进数字赋能“千行百业”。围绕202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草拟市智慧中心职能优化建议,积极推进我市智慧城市的顶层规划。持续释放数据要素价值,2025年2月成功落地福建省首单数据资产交易,并率先实现数据资源使用服务费作为非税收入缴入国库,为数据资产市场化运营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此外,“数联榕城:福州数联网基础设施助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项目入选国家数据局2025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典型案例。

  2.关于“推动全市数字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4: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不够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

  (16)关于“2023年数字产业化规模小”的问题。健全联动培育机制。建立市县两级协同推进机制,统筹工信、科技、统计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数字经济发展力量,新增培育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截至目前,我市新增鼓楼、高新入选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根据福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分析报告,2024年我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主要为数字产业化规模)突破3800亿元,占GDP比重达32%,与济南的差距大幅缩小(2024年济南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4%),并在2024年全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绩效考评中位列全省第一。《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对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等作出新的部署。我市加大产业数字化发展步伐,2024年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比重为2:11.6(全国比重为1:8.8),产业数字化规模占比较2023年有所上涨,与全国产业数字化比重不断提升趋势一致。

  (17)关于“扶引数字龙头企业力度不够”的问题。强化主体培育服务。2024年度获评省级数字经济核心领域创新企业115家,全省占比34.84%,居于首位。2025年4月9日下发《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2025年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企业的通知》(榕数据〔2025〕50号),发动县(市)区通过政策解读会、申报培训会等方式,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2025年,我市向上推荐申报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企业143家,共99家获评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创新企业,数量全省第一。

  (18)关于“2023年招商工作排名靠后”的问题。一是加强市县联动协同市工信局共同做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招商工作。2024年,我局通过精准施策、系统攻坚实现招商工作提质增效,聚焦硬性任务靶向发力,提前完成年度招商目标,在谋划对接项目数、策划赴省外招商次数等核心指标上均达100%。二是打造立体招商体系2025年4月30日印发《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奋勇争先落实年”招商落地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榕数据〔2025〕67号),通过产业聚焦、模式创新、服务优化、数字赋能和机制保障等多维度发力,推动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1-3季度招商工作在全市5个行业招商专班成员单位中排名第3,排名有所提升(自2024年第4季度起,市招商办停止对招商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问题5:信息化项目管理不到位。

  (19)关于“信息化项目建设超期”问题。强化信息化主管部门职责,严格按照《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榕政综〔2021〕366号)有关规定开展项目立项、监督管理等工作,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合理设置工期,履行项目延期报备,推动超期及问题项目建设。2024年起,我局分批推进数字福州超期项目整改工作,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加快推进超期项目建设,对长期无法验收的问题项目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分类进行处置。2024年至今,已推进55个超期项目完成终验。2025年,我局在前期推进超期项目建设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数字福州在建项目情况,已完成现有超期项目梳理,并发文督促各项目主管单位加快推进超期项目建设(《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函》)。同时,建立项目临期预警机制,每月初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项目已临近原计划项目初验、终验等节点的业主单位,对超期建设的项目进行通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20)有关“项目终止”问题。13个已终止或拟终止项目批复时间为2016-2023年(其中:2016年2个,2017年1个,2018年1个,2020年3个,2021年1个,2022年1个,2023年4个),有11个已终止项目及2个拟终止项目,涉及7个业主单位。其中,11个已终止项目(有7个项目未实际动建)有关业主单位均已按规定进行审批或报备,2个拟终止项目目前正在按程序开展项目终止有关工作。完善项目终止管理制度,根据《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榕政综〔2021〕366号)第二十条有关项目终止的规定,于2024年7月出台《〈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终止工作有关说明》,细化明确项目终止的适用情况、工作流程和资料要求,对确需终止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工作流程进行处置。

  (21)关于“快递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未实际运行”问题。快递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是由新区集团下属市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担任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建设,于2022年12月完工验收并进入运行期。2022年该平台推出“身份核验”核心应用服务,重点服务韵达、丰巢等行业头部企业。2023年该平台推出跨境数据应用服务。因国企改革2024年11月该项目运营权由新区集团移交市电子信息集团。目前该项目正常运营,支撑我国邮政快递业多个大数据平台建设运营,依托快递大数据打造的“身份核验”产品服务了金融、司法等多个行业的应用落地。

  (22)关于“信息化项目应用实效绩效评估”问题。2023年市审计局开展《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运行和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后,我局即进一步完善常态化项目评价和绩效评估机制。一是开展项目综合评价工作。制定项目终验自查表、绩效自评价报告提纲、服务单位评价表等模板,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对已建成项目开展项目应用成效绩效自评及服务单位综合评价,对项目建成后的应用实效开展绩效评估,定期在“数字福州”项目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公布评价情况。二是强化督促审核。对已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督促业主单位梳理系统内部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在后续项目终验文档审核环节进一步核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等文档,严格审核项目应用成效及绩效评估开展情况,推动绩效评价工作。2024年至今,已对63个终验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三是开展委托绩效评价。已委托第三方完成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城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评价。

  问题6:统筹指导县(市)区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23)开展机构摸底。动态摸底梳理我市各县(市)区数据管理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机构总体情况、主要职责、主要联系人等信息,汇总形成我市数据管理部门情况调查表,及时掌握各县(市)区数据系统人员架构动态。

  (24)加强统筹协调。系统指导县(市)区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制定《数字福州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从数据开放共享、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方面对各县(市)区开展绩效考核,推动数字福州高质量发展。2025年2月,我局召开2025年全市数据系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在数据工作领域的相关政策以及项目情况,全面总结2024年数据工作新成效,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25)强化业务指导。推行分类精准化培训模式,2025年2月,组织各县(市)区信用办负责人召开福州市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培训会议,对《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修订版)》进行学习解读。3月,组织全市各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召开政务业务“一网协同”工作培训会,现场演示系统重点功能,现场答疑各单位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问题。4月,组织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数字经济牵头部门召开数字经济工作专题推进会,部署2025年数字经济重点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工作。10月,组织各县(市)区召开“奋勇争先”行动2025年重点工作落实推进会。此外,组织各县(市)区线上收听收看国家数据大讲台数字建设专题讲座8期。

  (26)贯彻集聚战略优化发展格局。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数字经济集聚发展、错位布局的战略导向。根据省数据管理局自2022年起组织开展的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评选工作精神,其目的在于引导各地市依据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聚焦重点、特色发展,而非追求全域均衡分布。在此政策指引下,我市积极谋划,推动部分基础好、潜力大的县区率先突破,目前已成功推动鼓楼、福清等6个区(市)入选省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聚区(人工智能、新型显示等方向),入选数量位居全省首位,这充分体现了省里对我市集聚发展路径的认可。从发展实效看,这种集聚效应正在持续释放。2024年,鼓楼、福清等集聚区数字经济规模占辖区GDP比重均已超过59%,形成了良好的产业生态和增长极,符合省市“通过重点区域先行、带动整体提升”的发展思路。与此同时,其他县区则依据全市统筹规划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共同构成我市数字经济多层次、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

  问题7: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27)关于“政务数据汇聚功能共享平台难以适应省里数据管理工作变化,接入平台的55个系统数据更新滞后”的问题。强化督办通报。通过发文通报、电话督促、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各单位及时做好数据更新。截至目前,55个系统数据更新均已恢复正常。

  (28)关于“数据使用申请未实现全流程线上处理”的问题。启动福州市公共数据汇聚共享支撑服务项目工作,已完成合同签订,对照国家、省数据管理工作要求,开展数据基础平台升级优化。数据使用申请已实现全流程线上处理,市县单位已可通过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申请省级共享数据。

  (29)关于“云建筑信息模型功能使用仅1家单位”的问题。强化云建筑信息模型的推广使用,目前已有新增单位申请使用该功能。

  (30)关于“云地理信息系统功能使用仅1家单位”的问题。开展调研推介工作,走访市园林中心与绿化管理处等3家单位,了解其业务场景,并开展推介工作。截至6月,已新增福州市仓山区“智慧仓山”管理服务中心等4家单位接入云地理信息系统功能服务进行使用。

  (31)关于“块数据功能使用仅1家单位”的问题。开展调研推介工作,走访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家单位,了解其业务场景,并开展推介工作。截至目前,市政工程设施动态巡查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道路挖掘占用一张图管理系统项目均已应用块数据服务。

  问题8:政务服务“一网好办、全城通办”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32)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等工作。积极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城市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州”。截至5月中旬,已将“教育入学一件事”“灵活就业一件事”等22项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接入“e福州”便民自助终端。

  (33)推动电子证照重点场景应用。发布《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关于推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工作的函》,收集各业务部门在电子证照重点应用场景方面使用情况,不断拓展场景范围,鼓励部门创新应用。目前,已有部分景点可通过展示电子学生证进行优惠购票;公安部门已开展指导全市住宿酒店对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入住的旅客提供便利,通过登录闽政通平台使用电子证照办理入住手续。

  (34)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管理。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压紧压实各单位绩效考核主体责任。每季度下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年底将通报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另,2024年省对市绩效考核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部分未被扣分。

  问题9:机构改革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

  (35)推动市民卡综合数据交换中心实体化运行,加强中心运行管理。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管理,定期组织中心干部学习中央、省市重要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干部干事创业意识水平。二是加强中心议事决策管理,定期召开中心全体大会商议重要事项,增强中心自主性。三是强化业务工作职能,中心承担人工智能、大数据职称评审等职能,由中心班子领导牵头负责,中心工作人员参与,共同做好实际业务运作。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0: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36)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三重一大”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建工作、平时(一线)干部考核、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工作中,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2024年度党建绩效自查工作报告及各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中,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

  (37)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印发《福州市数据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担任新闻发言人以及新闻发言的流程和要求;同步制定市智慧中心新闻发言人制度。

  (38)加强专题学习。通过党组会学习,传达通报我市《2025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关于当前我市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等意识形态领域专业学习,提高全体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对敏感内容的识别能力。

  (39)开展专题研究。召开党组会,分析市数据管理局及市智慧中心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究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和2025年度网络安全工作要点等有关事宜,压实工作责任。

  问题11: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工作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

  (40)深入推进政府网站IPv6规模部署2024年12月签订《2024-2026年福州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服务项目》中增加IPv6解析与转换服务。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主站IPv6支持率已达到省里要求,IPv6解析已进入常态化服务期。

  (41)严格执行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等保复测服务,组织专业团队开展等保复测工作,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管理系统完成全部项目的登记,后续将建立等保工作常态化机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系统符合等保要求。

  (42)增强市政务云平台安全管理风险意识。针对政务云平台安全管理及重要时段保障问题,一是通过召开云租户大会,通过会议形式强化租户风险意识,督促租户业务系统建立操作审批机制。二是编制实施方案,做到事前审批,事中合规,事后确认,并保证变更操作可验证,可回退,保障业务系统正常运行。

  问题12:保密工作存在不足。“智慧福州”中心未制定工作秘密事项清单,保密制度未按要求更新。

  整改进展情况

  (43)制定工作秘密事项清单。市智慧中心根据工作实际,于2025年6月制定《工作秘密事项清单制定暂行办法(试行)》,明确工作秘密范围,完善工作秘密管理体系。

  (44)及时更新保密制度。市智慧中心结合工作实际,于2025年6月修订《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保密工作规定》,于2025年4月22日印发《调整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保密工作机制,压实保密工作责任。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13: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进展情况

  (45)关于“市大数据服务中心2021年之前的资产盘点工作未完成”的问题。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已完成2021年之前10个项目的资产录入和实地盘点贴标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其他6个项目资产核查工作。

  (46)关于“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开展‘三重一大’事项依附于市数据管理局党组”问题。一是开展业务学习。2025年6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强化党组织作用,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运行。2025年1月-11月,市智慧中心党组共独立召开党组会议34场。二是修订制度规范。2025年6月印发了《中共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印发〈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稿)〉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市智慧中心党组会议制度。

  (47)关于“市数据管理局、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信息动态调整不及时,有缺漏以及未对下属单位开展主体责任检查,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梳理登记备案情况。截至目前,实现局机关、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在职及退休人员全员备案,市智慧中心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机要、人事、财务人员也已全部登记备案,有效证件均已统一管理。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对违反出国(境)审批规定的干部及经办同志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严肃纪律规矩。三是组织警示教育,结合反面案例,在市数据管理局2024年第23次党组会议暨第20次局务会议传达学习出国(境)管理文件精神。四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相关制度文件,提升业务能力。五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印发《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明确3个工作日备案要求,规范人事工作交接流程。六是加强督查检查,2025年6月,局党组对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2025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工作水平。

  问题14:队伍管理教育存在“宽松软”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

  (48)强化干部队伍管理。2025年4月18日,对违反考勤纪律的同志进行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自本轮巡察以来,市智慧中心人事处每月统计考勤数据,并对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提醒,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遵守考勤纪律的意识。

  (49)完善考勤管理制度。2025年5月16日,印发了《福州市“智慧福州”考勤管理规定(修订)》(榕智综〔2025〕14号),进一步加强并规范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审批流程、考勤事项和结果运用等内容。

  (50)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5年5月14日,组织纪检干部观看《如何理解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规定解读》微视频,学习“四种形态”的内涵、适用情形,提升精准运用能力。二是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结合节前教育、任前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开展谈心谈话207人次,征求干部对局班子意见建议25条,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

  问题15:案后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1)强化以案示在局党组会及市智慧中心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分别通报身边反面案例并开展警示教育。

  (52)开展自查自纠。2024年12月,开展出入境登记备案自查工作,梳理登记备案情况。截至目前,实现局机关、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在职及退休人员全员备案,市智慧中心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机要、人事、财务人员也已全部登记备案,有效证件均已统一管理。

  (53)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2025年1-11月,共组织开展26次作风纪律专题学习研讨,参观福州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参与旁听庭审等现场教学活动4场,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12场,通过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切实筑牢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54)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做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2025年至今,共开展“第一种形态”处理13人。

  问题16:评优评先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55)一是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对2020年6月至今的评先评优工作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存在类似问题。同时,做好2025年评选的2024年度福州市“重大招商攻坚突破行动”工作奖励、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工作奖励、2024年度考核优秀、2024年度党员“优秀”等次等推优工作审核关,特别是注意审核推优对象在奖励评选年度是否处于处分影响期,并征求纪检组意见,确保所有评选工作均符合规定。二是加强责任追究,提升责任意识2025年10月17日,就“评优评先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相关同志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进一步提高人事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审核标准一方面编制印发了《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干部奖励推荐工作方案》,进一步严格程序、明确标准,规范我局干部奖励推荐工作。另一方面印发了《中共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党组平时(一线)考核工作方案(修订)》,明确规定了取消评“好”资格的具体情形,包括工作失职、廉政问题、道德失范、违法违纪行为等,特别是明确将受纪律处分人员的考核结果与处分影响期挂钩,确保在评优评先过程中严格审核纪律处分情况,防止类似评优评先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执行力。2025年5月14日,组织人事同志认真学习《公务员奖励规定》《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9月9日,邀请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作“四种形态解读”专题党课,进一步明确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及影响期限。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存在不足的问题

  问题17:日常监督不够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

  (56)略

  问题18:发现问题线索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进展情况

  (57)略

  3.关于“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19:考核管理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

  (58)强化评审专家考核评价。根据《数字福州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评审专家考核评价机制,由专家使用单位及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评审监督人员对专家评审或咨询过程进行评价。2025年1-11月在项目评审中共完成202人次专家评价。

  (59)加强评审专家投诉管理。强化对评审专家“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投诉的管理,严格按照《数字福州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置,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出库处理。2025年未收到对评审专家的相关投诉。

  (60)动态更新专家库。广纳贤才,2025年集中组织开展数字福州项目评审专家公开征集工作,共有420多名专家报名,并完成专家资格审核工作,进一步充实数字福州专家库,后续将进行动态更新。

  (61)挽损问责促效。根据考核有关规定,市智慧中心对“数字城管”采集公司报告雷同问题进行处罚,相应款项已上缴国库。同时,已对相关同志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62)推进材料全面排查市智慧中心已对2023年以来的数字城管月度工作总结报告、数字城管专项分析报告等考核材料进行“回头看”深度检查,未发现类似共性问题。

  问题20:真抓实干精神有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

  (63)推进“数字福州”基础设施底座资产移交。目前已将e福州(福州通)APP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移交市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6月,已重新梳理其他拟移交项目情况,向市政府提请协调推动数字福州基础设施底座资产移交有关工作。2025年8月,经市政府专题会研究议定,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承担“智慧福州”建设的主体责任,聚焦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应用,负责“智慧福州”发展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工作。数字福州基础设施底座资产将暂不移交市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64)略。

  (65)开展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开展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全面梳理2020年6月以来的未办结事项,对于已经办结的建议和提案,予以办结处理;对于需要长期持续开展的建议和提案,由办公室建立台账,定期跟进进展,直至办结。截至6月份,26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均已办结。同时,强化2025年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督促承办处室按时答复。

  (66)加强对上协调沟通目前11项需省市协调事项均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一是关于办公场所搬迁事项,已办结:根据市政府文件告知单精神,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福州市规划馆整栋楼后勤保障。二是关于2025年度起设立数字经济专项资金事项,已办结:2025年度已设立数字经济专项资金。三是关于省直部门数据回流事项,已办结:已建立省级数据在线申请审批回流机制,各市直部门可通过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在线发起数据需求,经省直部门审批后回流数据。四是关于统筹县(市)区工作力量事项,已办结:各县(市)区数据系统已完成机构改革,参照省、市数据管理局三定编制各县(市)区三定方案,与市级数据部门做好沟通衔接。五是关于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未设置常设筹备机构事项,已办结:经2025年第17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向上争取秘书处常设机构的同时,对我局系统内已有事业单位进行职能优化与更名,负责常态化开展峰会相关工作。六是关于成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中心事项,已办结:市政府主要领导已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市智慧中心职能优化,通过构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标准体系、搭建智慧福州运行管理平台,建设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融合的“一网统管”管理体系,为全市构建“一网统管”的城市管理格局奠定基础。七是关于完善社会治理数据池的问题,已办结:已在社区搭建一体化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基层数据统一采集。八是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信息化数据共享的问题,已办结:现已接入市城管委的“福城管”平台上报的案件,将案件统一纳入数字城管平台进行处置,同时与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建立联动对接,加强对县(市)区涉及城市管理类12345诉求的核查及处置力度。九是关于加快数字福州基础设施底座资产移交工作的问题,已办结:就数字福州基础设施底座移交市电子信息集团事宜,再次形成请示件报市政府,市政府法规处提出数字福州基础设施底座属于公益资产,不宜移交市电子信息集团。十是关于建立健全事业干部管理岗位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问题,已办结:经与市委组织部对接,目前尚未出台省、市事业干部管理岗位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十一是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市市民卡中心的问题,已办结:经2025年第171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向上争取秘书处常设机构的同时,对我局系统内已有事业单位进行职能优化与更名,负责常态化开展峰会相关工作。

  问题21:回应群众关切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67)略。

  (68)提升惠企惠民服务积极配合市直单位将科技成果转化、市场监督e治理、优签合约、e福签、投资福州、政企直通车等惠企服务接入e福州APP。同时,“e福州”离线码服务、地铁刷人脸与福码同步优惠服务均已投入使用。其中,用户使用离线码乘车订单数月均28万笔,用户刷人脸乘坐地铁订单数月均57万笔。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2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69)关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与劳务合同不符、新进人员住房补贴基数核算执行标准不一”问题。劳务派遣公司已与劳务派遣员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协议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明确。干部职工住房补贴现已按照《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新人”住房补贴缴存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榕建房改〔2025〕9号)精神执行。

  (70)关于局机关“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局机关及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涉及差旅补助超标金额共2740元,已全部退回专户并上缴国库。同时,我局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差旅费管理办法,从严差旅报销审批流程,按照标准领取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

  (71)关于“智慧中心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市智慧中心超标准领取伙食补贴共计1500元,已全部清退到位,并于2024年12月24日上缴国库。

  (72)关于“超人数支付培训费”的问题。2024年福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场培训超额支付6名工作人员食宿等相关费用共计3390元,已全部退回该部分费用并上缴国库。我局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培训费管理办法,从严把控参训人员数量及各项费用支出。

  (73)关于“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市智慧中心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文件精神,于2024年底将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岗位相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合理保证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问题23: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整改进展情况

  (74)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根据我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际,于2025年5月26日修订了《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在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了总则、固定资产范围和分类、管理分工及职责、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使用管理和处置管理六方面内容,进一步明确资产的管理责任。

  (75)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制。针对部分资产有物无账的问题,2021年之后新购入资产已严格按照流程录入资产系统,形成账物相符。局办公室和使用部门每年对账一次,使账实、账卡、账账保持一致。局机关和市大数据服务中心2024年新增固定资产已盘点完毕。此外,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已完成2021年之前10个项目的资产录入和实地盘点贴标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其他6个项目资产核查工作。

  (76)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常态化开展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登记资产模块,及时上报资产月报和资产年报。2025年,建立资产入库单报销前置审核制度,确保每项新增资产可以及时入库。

  (77)开展市智慧中心固定资产全面自查。组织开展市智慧中心固定资产全面自查工作,截至2025年6月,开展报废台式电脑、办公椅等20项资产。同时,对本年新增固定资产进行核查,保障资产卡片、账目记录与实际资产一致。

  5.关于“廉政风险仍然突出的问题

  问题24:政策奖补工作存在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

  (78)一是优化政策兑现机制。鉴于《福州市促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融合应用的若干措施》《福州市鸿蒙产业发展的三条措施》等政策已失效,为更加规范地推进现行政策兑现落实工作,我局制定人工智能产业推动政策资金申报流程,明确各流程工作事项与责任,加强处室协作,新增政策奖补后监督审查环节,对奖补项目集中开展回头看审查。二是开展政策奖补“回头看”。目前不符合奖补条件相关公司的相应款项均已退还。三是强化问责。已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问题25:项目建设涉嫌违规转包。

  整改进展情况

  (79)加强督促检查。我局带领项目监理公司赴涉嫌违规转包相关企业开展检查,尚未发现违规转包情况。此外,监理公司出具了项目情况说明,企业也提交了自查报告。

  (80)加强项目立项后续管理。根据《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明确的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全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工作,强化项目立项批复后的后续管理环节。通过加强与政府采购服务监管单位(市采购办)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的具体情况。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有关信息化项目违规转包的情况。

  (81)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参观左海清风讲习所、福州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等警示教育基地,扎实开展全员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政府采购等相关法规警示学习教育,共组织3批次30人次。

  问题26:合同履行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82)略。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问题27:党组运行不畅。

  整改进展情况

  (83)开展业务学习。2025年6月10日,市智慧中心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强化党组织作用,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84)完善制度规定。2025年6月印发制定《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议事规则,更好的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2025年1月-11月,市智慧中心党组共独立召开党组会议34场。

  问题28: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85)关于“‘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开展业务学习。2025年6月10日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规章制度。二是修订制度规范。2025年6月13日发布了《中共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印发〈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稿)〉的通知》(榕智党组〔2025〕13号),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内容。三是规范会议记录。2025年1月-11月共召开34场党组会议和23场中心主任办公会,会议记录中均体现班子成员逐个逐项表态情况。四是开展问责。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已对相关同志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要求其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思想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86)关于“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制度学习,提升纪律意识。2025年6月10日开展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共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工作规则〉的通知》(榕数据党组〔2024〕14号)、《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会议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的通知》(榕数据〔2024〕84号)、《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榕数据〔2024〕86号)等制度,重点强调了需报局党组会研究的资金额度标准、项目范围、人事决定等具体要求。二是开展问责处理,倒逼责任落实。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已对相关同志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要求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思想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是开展自查自纠,防范风险隐患。自查了2020年6月至今的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无其他应报未报局党组研究事项。

  问题29:党组议定事项“决而不行”。

  整改进展情况

  (87)强化问责处理。市智慧中心未及时落实2023年8月18日第16次党组会关于职务调整的决议(将其由人事处副处长调整为网格考评处副处长并免去原职)。经查实,市智慧中心已于2023年8月26日正式印发《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调整中心处室工作人员的通知》(榕智综〔2023〕30号),实际岗位调整已落实到位。但因相关同志在提供巡察材料时标错职务,导致巡察出现信息偏差。现已对相关同志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88)完善政策申报流程制定相关政策资金申报流程,明确流程工作事项与责任,加强处室协作,新增政策奖补后监督审查环节,在尽可能服务企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政策落实时限。

  (89)加强跟踪督导。指定专人专门负责党组会议题督办,加强党组议定事项跟踪落实,每周更新进展,对未按照时限完成的事项,要求相关处室做出说明,持续跟踪,直至完成。

  (90)建立全程跟进督办机制。压实各环节责任,进一步优化完善党组议题督办制度,建立健全议定事项台账,及时跟踪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要求各相关处室每周汇报进展情况,对未及时完成事项做出说明,着力形成闭环管理体系。

  问题3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

  (9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5年1月26日,班子成员均到会参加福州市数据管理局领导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2025年3月,局各党支部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2025年4月19日,班子成员均到会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92)推动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2025年3月6日,局机关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明确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流程规范及注意事项,提升党务工作能力;2025年4月3日,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点强调了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遵守行为规范和准则。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31: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进展情况

  (93)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每季度开展1场党务干部培训会议,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如何开好组织生活会、规范使用党费、发展党员程序、《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用手册》等机关党建工作实务,切实提升党务干部能力素质。

  (94)加强督查检查。结合《中共福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堡垒工程”推进机关“四强”党支部建设重点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机关党总支于6月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明确存在问题清单,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问题32:品牌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

  (95)建立支部党建品牌。树立“一支部一品牌”工作理念,局机关党总支、局机关党支部、市智慧中心机关党支部、大数据服务中心党支部分别创建“党管数据 善政便民惠企”“数字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智慧引领 党建先行”“数先锋”党建品牌,将在“建强组织”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问题33: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

  (96)强化学习。2025年1月,市智慧中心在党组会上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5月14日,机关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推进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掌握。

  (97)严格执行。2024年11月至今,局各党支部共发展4名预备党员、转正8名预备党员,均已严格按照发展程序要求,按规定时限完成发展工作。同时,对发展党员薄弱环节“回头看”,依托党建工作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谨化。

  问题34:党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98)立行立改。积极对接汽车租赁公司,已将超标准租车费用100元退回专户。

  (99)加强沟通。经与建设银行沟通,银行已取消我局对公自助服务-自助设备使用费功能,防止再次发生党费超范围使用问题。同时,建行已清退过往对公自助服务-自助设备使用费930元。

  (100)强化管理。2025年2月,各党支部根据党员工资情况重新确定党费基数,认真核定每一名党员党费数额,确保及时足额收缴党费;机关党总支每月对各党支部党费上缴情况进行核对,加强党费收缴票据管理等。5月14日,组织全体党务干部学习党费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党费使用的规范性。同时,对党费使用情况“回头看”,未发现其他党费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问题35:对统战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101)及时研究部署。召开党组会学习统战思想并研究统战工作。5月8日,在第16次党组会暨第15次局务会议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102)提升思想认识。坚持把政协提案工作作为凝聚统战共识、汇聚发展合力的重要载体,主动与政协委员沟通交流,积极推进统战工作,认真抓好政协委员提案件办理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负责机制,切实落实政协委员提案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03)强化政治引领定期开展党外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党外干部列席中心组学习、参加青年理论小组学习等学习活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充分吸纳党外人士意见建议,1月和3月分别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党外人士意见座谈会,听取党外人士对局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

  (104)深化数字化服务支撑工作一是持续开展港澳台相关公共数据共享,维护好港澳台相关公共数据共享接口稳定,支撑我市相关部门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接口调用需求。做好港澳台相关公共数据共享接口应用及推广,进一步协同各部门应用数字技术为港澳台同胞提供更多便利性。二是依托e福州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开展“e家亲”台胞专区服务,为台胞提供对台线上集中服务窗口,完善对台服务通道,逐步增强聚才引智的服务功能。三是依托福建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为在榕台企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利算力服务,助力台企数字化转型升级。四是支持台企融入福州数字经济发展生态,搭建双方数字经济领域沟通平台。五是支持做好“小三通”网上服务平台及客运票务管理平台的优化和推广,便捷两岸旅客出行,争取福马“小三通”客流量增长。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问题36: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

  整改进展情况

  (105)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使用力度。大胆使用年轻干部,2024年12月市数据管理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次干部提任工作,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8人,其中40岁以下干部4人,占比50%,提任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1991年10月出生),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992年6月出生);2025年2月从市大数据服务中心调入1名副科级干部(1985年5月出生)。

  (10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和长远规划2025年5月26日印发《福州市数据管理局2025-2030年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榕数据〔2025〕82号),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培养、考核评价、严管厚爱、锻炼使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体系,通过“墩苗”锻炼、参与专班工作、重要岗位锻炼等方式有意识地给年轻干部压担子,提供锻炼平台,促进年轻干部更好更快地成长进步。

  问题37:编制使用不够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107)关于“市数据管理局编制使用不够充分”问题。加大局机关科级领导职数使用力度。2024年12月,市数据管理局开展2024年度第2批次干部提任工作,提任副科级干部1名;2025年,通过分批次调入、提任等方式,完成相关岗位人员增补。截至2025年11月,市数据管理局已配备科级领导12名,未配备1名,空编率7.7%,同比减少30.8%,编制利用率取得阶段性进展。

  (108)关于“‘智慧福州’中心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9个,未配备11个,空编率57.9%”问题。2025年市智慧中心开展两批次科级干部提任工作,目前实配科级领导12名,未配备7名,空编率36.8%,同比减少21.1%,编制利用率有所提高。

  (109)关于“市智慧中心人事处处长10年未配备、副处长却负责财务工作”问题,市智慧中心已于2023年8月26日正式印发《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调整中心处室工作人员的通知》(榕智综〔2023〕30号),明确将原人事处副处长调任网格考评处副处长并免去原职,实际岗位调整已落实到位。但因相关同志在提供巡察材料时误标职务,导致巡察出现信息偏差。现已对相关同志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责令其深刻反思工作态度不严谨问题。同时,2025年上半年市智慧中心新提任一名人事处副处长,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110)关于“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班子副职兼任3个处室处长,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问题。通过2024年12月开展的2024年度第2批次干部提任工作以及2025年7月开展的2025年第1批次干部轮岗工作,配齐配强市大数据服务中心中层干部。目前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班子副职已不再兼任处室处长。

  问题38: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111)开展立立改。针对巡察中发现档案中出现的铅笔填写、工作经历材料缺失、人名前后不一、入党材料未盖章等问题进行即时整改和相关材料缺件说明存档。

  (112)完善工作制度。分别修订局机关、市智慧中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2025年5月,印发局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榕数据〔2025〕73号)和市智慧中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榕智综〔2025〕17号),进一步完善人事档案管理规范。

  (113)开展档案的核查和补件采购局机关及市智慧中心人事档案检查服务,已完成人事档案的核查和补件。

  (114)强化业务培训。2025年5月14日召开部门例会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文件进行了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将学习《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写规范列入本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进一步提升入档材料的准确性、规范性。

  (115)开展问责。对相关同志落实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严格要求其注重提升个人业务能力水平。

  (116)动态更新干部人事档案。截至11月,局机关更新干部任免表等材料近40份,市智慧中心更新干部任免表30余份。

  问题39:信用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117)关于“城市综合信用指数排名持续下滑,在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中排名倒四,而厦门排名第四”的问题。一是根据最新版《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细化分解任务,具体落实到市直及县(市)区各责任单位。二是组织召开福州市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培训会,2月25日,召集各县(市)区信用办负责同志,开展指标解读与培训会,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针对失分指标开展专项研讨,根据国家每月公布的最新福州市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得分情况,开展专题研究,制定指标提升方案,逐项推动信用数据归集等相关指标的提升。2025年9月,我市在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排名提升至第7名。

  (118)关于“牵头负责的‘双公示’指标在全省2023年度营商环境考核中排名倒一”的问题。一是积极对上沟通,建立协调渠道,寻求在业务办理、技术操作方面的指导帮助。二是采取日提醒、周通报、月总结、季通报、不定期检查、业务培训等多项措施,强化“双公示”指标管理的日常监管。经以上措施整改,2024年度“双公示”指标已大幅提升。2025年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已变化,不单独考核“双公示”指标。

  问题40:两岸融合数字化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119)持续深化数字化服务支撑工作,挖掘需求打造一批精品应用。一是依托e福州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开展“e家亲”台胞专区服务,为台胞提供对台线上集中服务窗口,完善对台服务通道,逐步增强聚才引智的服务功能。二是支持做好“小三通”网上服务平台及客运票务管理平台的优化和推广,便捷两岸旅客出行,争取福马“小三通”客流量增长。

  (120)关于“在全市开展港澳台居住证信息核查接口推广工作”的问题。目前省身份认证体系已支持对港澳台居住证信息的认证,市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已提供相应接口服务。

  (121)关于“至巡察时仅6家单位完成对接,居民身份认证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积极推进市直各单位信息化系统与省身份认证体系进行对接,已完成本年度计划任务,共计对接12个系统。

  问题41:数字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偏弱。

  整改进展情况

  (122)开展人才队伍摸底。通过联动市人社局,系统梳理了2017年以来重点领域人才信息,整合归集姓名、职务、单位、职称、毕业院校等核心要素,形成覆盖专业背景、行业分布的人才队伍台账。目前已完成基础数据建档,涵盖来榕双一流高校人才11827人、数字经济领域省级高层次人才81人、市级高层次人才1724人,为精准实施人才政策提供了数据支撑。

  (123)加强行业领域人才认定2022年8月,我局配合市委人才办制定出台《关于福州市支持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五条措施》,正式启动数字经济人才高地建设计划。根据财政管理规定要求,政策自颁布后需满一年方可执行兑现程序。故在2023年8月,我局组织开展首轮数字产业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经严格审核确定首批5名入选人才。随着人才政策体系迭代需求,2024年4月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启动政策修订工作,2024年8月经市人才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好年华 聚福州”“1+1+N”人才政策体系(2024版)》。2025年2月收悉市委人才办印发的《“好年华 聚福州”“1+1+N”人才政策体系(2024版)》文件,我局严格履行党组会决议程序,于2025年3月17日正式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福州市新引进数字产业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榕数据〔2025〕36号),已于2025年10月联合市财政局完成2024年福州市新引进数字产业人才认定工作。

  (124)多措并举丰富数字人才队伍。一聚焦数字经济职称评审改革,2025年1月组建福州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人工智能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成为全省首个同时开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领域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数据管理部门。2025年4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州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榕数据职〔2025〕1号)以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福州市工程系列大数据、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榕数据职〔2025〕2号),并于6月1日至7月11日开展首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二是承接“数字工匠”认定工作,在市委人才办指导下,构建市县联动、跨部门综合评价体系,2024年认定福州市“数字工匠”100名,并为其颁发证书。

  (125)加强人才培养一是2025年6月12日修订印发《关于福州市支持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五条措施》(榕数据规〔2025〕2号),通过多元化激励与立体化服务破解人才引育瓶颈。二是自2021年起,成立院士专家委秘书处,常态化开展院士专家联系。定期组织院士主讲专题讲座。如,2025年4月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童庆禧、吴志强、陈军、刘韵洁4位院士就“人工智能大模型赋能千行百业高质量发展”做专题分享。三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到院士工作站或院士常驻工作地点开展走访、调研。如,2025年3月4日至3月5日,拜访同济大学吴志强院士及其团队;2025年3月10日至3月11日,拜访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高级工程师高迎、沙宏杰团队。通过实地考察院士团队最新科研成果,帮助福州在数据资源、数字技术等方面开拓新思路。

  (126)牵头组织行业人才专项培训一是通过专题授课、现场教学、小组交流等形式提升干部数字思维与实操能力。如,2024年10月、11月分别举办2024年数字福州建设专题培训班以及“大数据在经济领域的应用与挑战”高级研修班,参加对象为市直相关单位、县(市)区、市属国企数字福州建设工作骨干;2025年初举办福州市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培训会议,组织各县(市)区信用办负责人参加培训。2025年7月至8月开展三批次全市数字经济人才培训工作,参训人员包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及县(市)区信息领域干部,以及数字经济企业业务骨干,共计200人次。二是形成长效机制,将牵头组织行业人才专项培训纳入每年教育培训计划。2025年5月14日印发《2025年干部教育培训方案》,计划2025年将组织开展数字经济、数字福州专题培训各1场。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巡察长效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42: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中有3个问题整改不彻底、不系统、未做到举一反三。

  整改进展情况

  (127)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梳理登记备案情况。截至目前,实现局机关、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在职及退休人员全员备案,市智慧中心副科级及以上人员、机要、人事、财务人员也已全部登记备案,有效证件均已统一管理。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对违反出国(境)审批规定的干部及经办同志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严肃纪律规矩。三是组织警示教育,结合反面案例,在市数据管理局2024年第23次党组会议暨第20次局务会议传达学习出国(境)管理文件精神。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相关制度文件,提升业务能力。五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印发《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榕数据〔2025〕72号)、《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榕智综〔2025〕13号)管理规定,明确3个工作日备案要求,规范人事工作交接流程。

  (128)关于“市大数据服务中心2021年之前的资产盘点工作未完成”的问题。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已完成2021年之前10个项目的资产录入和实地盘点贴标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其他6个项目资产核查工作。

  (129)关于“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内容审查,严格按照《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榕政综〔2021〕366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项目内容审查,要求各项目业主单位和主管部门科学编制项目方案,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合理的项目工期和建设内容。二是分批推进数字福州超期项目整改工作,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加快推进超期项目建设,对长期无法验收的问题项目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分类进行处置。2024年至今,已推进55个超期项目完成终验。2025年,我局在前期推进超期项目建设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数字福州在建项目情况,已完成现有超期项目梳理,并发文督促各项目主管单位加快推进超期项目建设(《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函》)。同时,建立项目临期预警机制,每月初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项目已临近原计划项目初验、终验等节点的业主单位,并对超期建设的项目进行通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三是进一步严格项目终止管理,根据《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榕政综〔2021〕366号)第二十条有关项目终止的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7月出台了《〈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终止工作有关说明》,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终止的适用情况、工作流程和资料要求,对确需终止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工作流程进行处置。四是完善常态化项目评价和绩效评估机制,指导项目单位对已建成项目开展项目应用成效绩效自评及服务单位综合评价,在后续项目终验文档审核环节严格审核项目应用成效及绩效评估开展情况,推动绩效评价工作。已委托第三方完成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城市信息化专项资金部门绩效评价。

  2.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问题43: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130)局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3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已完成整改,于2024年7月2日整改完成1个、9月25日整改完成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并报审计局备案。

  (131)略。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在取得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市数据管理局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常态长效。

  (一)未完成问题整改工作打算

  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市数据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未完成整改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市数据管理局仍有2项问题处于持续整改阶段,主要集中在大数据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分析原因有以下三个点:

  一是项目经办更迭多,材料收集难度大。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前身为市数字办,其经费往来由机关局代账。因早期没有资产管理系统,且业务经办更换频繁,导致查找往年项目资料困难加大,部分项目存在材料缺项或无项目经办等。二是承建单位的项目经办多变。在清查2021年之前的存量资产时,时间久远,寻求当年承办项目的公司经办存在困难。三是资产分布零散,盘点难度大。少部分资产分布零散,存在其他政府机关单位,盘点协调难度大。

  2.下一步推进整改的具体措施

  一是突出党组核心引领,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作为巡察整改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会议题,由任务部门专题通报工作进展,重点说明工作成效、存在困难及努力方向,市数据管理局党组统筹部署现场协调,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二是严格落实“销号制”管理对未完成问题逐一明确“时间表”,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对整改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修订完善《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

  (二)已完成整改和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工作打算

  针对已完成整改和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市数据管理局坚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的原则,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深化防止反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取得长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落实。坚持局党组对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建立台账、责任到人、紧盯不放,抓好跟踪落实。二是完善制度规范,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对集中整改阶段形成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及时固化,修订完善《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等制度,不折不扣落地执行,切实优化工作流程、严明纪律要求。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将整改成果巩固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持续压实各科室主体责任,对问题反弹、整改不力的科室及个人,依规严肃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300002;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电子邮箱:fzdsjwd@126.com。

  中共福州市数据管理局党组

  2026年2月26日

来源: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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