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44-2500-2019-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9-10-28
  • 标    题: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度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数委〔2019〕178号
  • 发布日期: 2019-11-0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度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作计划》的通知
榕数委〔2019〕178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9-11-04 17:20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作,支撑“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政府数据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2019年数字福州工作要点》(榕政办〔2019〕108号)有关要求,现将《福州市2019年度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 

  福州市2019年度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文件和《2019年数字福州工作要点》(榕政办〔2019〕108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推进本市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促进公共数据融合创新,营造良好数据开放生态,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集约建设、需求导向、规范应用、安全可控”为基本原则,建设福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以下简称“开放平台”),探索研究分级分类开放模式;编制福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为公共数据开放提供可执行规范;开放一批优质公共数据,提升开放数据治理和利用水平。推进多元主体合作交流,营造良好数据开放社会氛围,释放公共数据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2019年,计划累计开放公共数据资源500个,数据量超过2000万条,重点在市场监督、文化旅游、生态环境、法律服务等领域深入推进,促进公共数据与行业数据的融合应用。 

  二、重点任务 

  (一)政策编制 

  2019年9月底前完成起草编制《福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平台要求、安全保障等内容,为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提供规范支撑,争取年底前正式发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 

  (二)平台建设     

  2019年9月底前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并上线试运行。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检索、数据开放申请、数据资源获取、需求反馈和举报等功能。(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 

  (三)资源编目 

  各部门开展数据资源编目,2019年7月底前完成本部门公共数据开放目录编制,明确开放内容、开放形式、更新频率、开放属性等开放要素。8月底前,各部门向市大数据委上报本部门2019年度开放清单,9月底前通过开放平台完成清单中数据资源的开放。(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四)开放重点 

  本年度重点开展以下4个领域的公共数据开放。 

  1.市场监督:分级分类开放工商登记类数据、电梯安全数据、内资公司数据、外商企业数据等,为市场监督服务提供数据支撑,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维护商品流通的正常经济秩序,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文化旅游:分级分类开放旅游业务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景区景点、旅游服务产品、导游、活动、酒店、线路、店家等数据,打造丰富、有序、智能的文旅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3.生态环境:分级分类开放生态环境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水、污染源等环境数据,倡导绿色价值观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法律服务:分级分类开放法律服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机构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支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五)健全制度 

  市直各有关单位应制订公共数据预处理、申请受理、申请评估、开放协议、数据纠错、日志管理、投诉举报、需求收集、违规行为处理等配套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岗负责各环节。(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六)安全管控 

  市大数据委应当会同市网信办、市公安局等信息网络安全有关监管部门建立公共数据开放的安全管理体系,指导各部门制定本部门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七)打造公共数据开放生态 

  市大数据委会同各部门建立多元化的行业数据合作交流机制,鼓励行业数据的多维度开放和融合应用。通过优秀数据服务推荐、产业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引入和应用模式创新等方式,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发展,营造良好开放氛围。(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机制 

  各部门应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工作配套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专人专岗负责制度,加强与市大数据委、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的常态化交流。 

  (二)重视社会公众互动 

  各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收集社会、企业的公共数据开放需求,以需求为导向制定公共数据开放清单,不断提高本单位数据开放能力。 

  (三)提升开放数据质量 

  各部门应着力加强数据资源的梳理和整合,不断提高数据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可用性。 

  (四)重视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 

  各部门应配合开放工作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建立开放数据全流程监管体系。对公共数据开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安全风险加强研究防控和事中事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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