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44-2500-2020-000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0-04-17
- 标 题: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2020年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数委〔2020〕48号
- 发布日期: 2020-04-18
- 有 效 性: 有效
为促进我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利用工作,支撑“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升政府数据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考核暂行办法》,我委编制《福州市2020年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现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福州市2020年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考核暂行办法》,为落实我市今年对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工作的最新考核要求,以评促建,大力推进我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利用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完成各单位内部政务数据工作专班的建立、政务数据管理规范制度的建设。
2.形成全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的统一规范,在现有的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政务数据在部门之间的全面共享,完成数据资产、资源目录的登记。
3.建立政务数据开放的管理和审核制度,继续完善和提升现有的福州市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定期更新公共资源。
4.鼓励各单位利用政务数据为政府部门业务赋能,提升政府部门业务效率,形成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二、具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建立工作小组、形成规章制度。
各市直单位成立政务数据工作小组,明确首席数据官、联系人。建立单位内部政务数据工作制度,形成正式文件。
2.系统接入智网、自建系统上云统计。
各市直单位上报本单位接入智网使用的系统的情况、自建系统上云情况。
3.数据资产、资源目录登记,数据汇聚。
各市直单位上报数据资产与数据目录,相关业务系统与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对接,完成数据汇聚与共享。
4.制定数据开放计划并执行。
各市直单位提交数据开放计划,明确年度计划新增开放数据集与接口,并按计划执行,年底考核计划完成情况。
5.年度数据利用报告。
各市直单位汇总年度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利用工作情况进行自评,提交年度数据利用报告。
(二)备案材料要求
各市直单位应按时提交如下材料:
1.2020年5月30日前组建工作小组,提交单位内部制定的正式行政性规范制度文件。
2.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年度数据开放计划。
3.2020年12月10日前提交年度数据利用报告。
三、考核方式与时间
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日常考核由各单位自主进行,定期向市大数据委汇报日常自主考核结果。
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市大数据委牵头进行,并出具相关季度报告与年度报告。每年最终考核结果由季度考核(60%,1-3季度每季度20%)与年度考核(40%)构成。
四、考核结果分档与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将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作为部门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进度安排
1.市大数据委2020年4月30日前发布第一季度工作情况通报。
2.市大数据委2020年7月31日前发布第二次工作情况通报。
3.市大数据委2020年10月30日前发布第三次工作情况通报。
4.与考核相关的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
5.市大数据委2021年1月15日前发布年度最终考核结果通报。
六、考核相关单位
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城管委、市国资委、市外事办、市人防办、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文旅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投促局、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粮储局、市民宗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体育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市园林中心、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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