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zho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福州市档案馆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规划馆四楼,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68798、83379395,电子邮箱:fzxxgk@sina.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以委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等“五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现公开内容动态更新,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拓宽公开渠道。我委积极运用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等新技术和新媒体,扩大传播范围。其中e福州APP构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百姓之间的桥梁,打造智慧城市一体化惠民便民综合服务统一入口。e福州APP累计注册用户数突破560万,日活跃用户突破50万,市民使用各类应用服务累计近1.6亿人次,位居全国政务便民类APP前列。“@福州发布”政务微博2019年共发布微博信息5570条,获网友转发、评论、点赞4.33万次,粉丝数近77.5万人,总阅读数近5098万人次,在2019年人民日报和新浪微博联合发布的《人民日报·政务指数微博影响力报告》中,“@福州发布”连续三个季度位居福建十大党政新闻发布微博第一位。
(三)健全回应机制。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文件要求,健全完善网站信息保障的任务包干机制、网站管理监督的周期性闭环工作机制、网站业务技术的定期学习机制和网站考核指标的沟通交流机制,抓好网站绩效考核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增强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网站日常运行情况监测,同步开展网站安全系统建设和安全等级技术测评,保障全市政府网站平稳运行。二是完成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我委持续推动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市政府网站群,持续整合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网站。目前,我市53家市直单位网站和所有12个县(市)区政府网站均依托市政府网站建设子网站,建成高聚合度、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政府网站群。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普查监管工作,及时优化、调整栏目设置,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推动政府网站地址向IPV6迁移。已向电信申请并获得13个独立IPV6地址(市级和12个区县),用于市级网站域名的IPV6解析及区县单位网站域名IPV6解析。目前市级网站已经支持并开通IPV6访问,各区县网站域名正抓紧开展备案,近期全部网站将开通IPV6访问。
(四)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我委作为2019年新增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能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作具体部署,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19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主要包括工作信息等;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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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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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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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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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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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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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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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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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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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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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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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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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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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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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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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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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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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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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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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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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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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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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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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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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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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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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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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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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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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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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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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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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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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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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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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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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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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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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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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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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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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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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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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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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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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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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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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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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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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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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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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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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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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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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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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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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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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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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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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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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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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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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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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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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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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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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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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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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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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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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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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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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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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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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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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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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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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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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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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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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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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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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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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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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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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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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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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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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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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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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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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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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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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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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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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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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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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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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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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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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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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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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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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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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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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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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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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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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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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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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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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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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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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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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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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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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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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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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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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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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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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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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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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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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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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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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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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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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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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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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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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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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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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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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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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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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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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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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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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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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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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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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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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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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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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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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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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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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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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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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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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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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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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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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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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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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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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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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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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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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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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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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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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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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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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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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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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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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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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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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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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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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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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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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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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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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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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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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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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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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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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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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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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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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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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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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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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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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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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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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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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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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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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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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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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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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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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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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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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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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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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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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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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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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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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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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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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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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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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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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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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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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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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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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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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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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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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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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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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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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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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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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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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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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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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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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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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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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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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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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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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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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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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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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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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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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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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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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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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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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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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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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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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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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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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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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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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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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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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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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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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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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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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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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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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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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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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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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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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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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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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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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刚刚开始起步,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公开意识不强,业务水平不高,部分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可以公开以及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健全等,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还有不小差距。
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注重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及时发布关乎民生的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升经办人员的专业能力,更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