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44-3000-2021-000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1-08-20
- 标 题: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数委〔2021〕86号
- 发布日期:2021-08-20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权责清单的通知》(闽委编办〔2019〕387号)及《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依申请权责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审改办〔2021〕9号)文件精神,依法明确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权责事项15项,其中:行政监督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和其他权责事项12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做好结果公布、报备工作。
附件: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权责清单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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