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44-3000-2022-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4-28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十四五”数字福州专项规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22〕28号
  • 发布日期:2022-04-2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十四五”数字福州专项规划的通知
榕政办〔2022〕28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2-04-28 11:5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十四五”数字福州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5日   
   
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福州市以新发展理念提升省会城市功能,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福州市“十四五”数字福州专项规划》,对深化新时代数字福州建设,支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在更高起点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以《福建省“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和《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 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为依据,是“十四五”福州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阐明数字福州发展的总体要求、体系框架、目标任务、行动计划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数字化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项目建设与政府投资的基本依据。本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背景

第一节 数字福州是加快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的先行官
  1992年,时任中共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倡导并主持编制了《福州市2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设想》(简称“3820”战略工程),科学谋划了福州3年、8年、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步骤、布局、重点等,其中强调发展电信通信事业,“为实现福州‘3820’战略当好‘先行官’”。经过30年发展,以电信通信事业为基础,数字福州建设内涵不断丰富,在多个领域实现了大跨越。2020年,福州数字经济规模突破4600亿元,GDP占比超过46%,数字政府发展位列全国前茅,数字应用百花齐放格局基本形成。2021年初,福州市研究制定了《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 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行动纲要》,提出重点建设六个城,打响数字福州等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推动福州率先实现现代化、全面迈向国际化。数字福州建设被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数字福州建设将围绕持续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高质量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等国家级任务,坚持党管数据,不断夯实数字底座,推进数据安全和数据要素一体化治理,强化全域数字赋能,加快建设全国数字应用第一城,打响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当好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的先行官。
 
第二节 数字福州是数字福建一脉相承的生动实践
  2000年,习近平同志担任福建省省长时,就着眼于抢占信息化战略制高点,增创福建发展新优势,作出了建设数字福建的重要决策,开启了福建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进程。福州是数字福建战略的思想孕育地和最早实践地,2001年即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副组长的“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数字福州建设。20年来,福州市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当年作出的数字福建建设战略部署,推动福州实现“数字蝶变”。如今,福州数字经济发展领跑全省,2020年度入选福建省数字经济独角兽、未来独角兽、瞪羚创新企业47家,占比超52%,位居全省首位;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成功打造全国县(市)区级唯一的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培育发展了福建省内数字产业集聚度最高的福州软件园和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天上两朵云、地上两条路、中间一个超算”成为福建当之无愧的“最强大脑”。未来,数字福州将继续秉承数字福建建设战略理念,强化数字赋能,提升发展能级,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数据合作,协同并进,向福州都市圈兄弟城市提供数字能力,向全省推广数字经验,在数字福建建设中当龙头、走前列、作示范。
 
第三节 数字福州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领军示范
  数字中国建设战略思想,孕育发端于福建,最早探索起步于福州。历经20年的探索和实践,数字福州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突出成绩,数据开放水平、数字政府发展指数和在线服务成效度指数等均位居全国前列,12345平台多次荣获“全国十佳热线奖”。福州成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明确的首批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试点城市中唯一省会城市,连续多年获评“中国领军智慧城市奖”等。2018年至2020年,经中央批准,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国家部委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数字中国建设峰会连续三届在福州成功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向首届和第三届峰会致贺信,肯定了福建在电子政务、数字经济、智慧社会等方面取得的长足进展。这给予了数字福州建设极大的振奋和鼓舞。如今,数字峰会已成为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交流、合作、成果展示平台,也成为福建福州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城市的重要阵地和特色名片。未来,福州将以持续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为契机,把握新机遇,开辟新征程,着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激发数字经济活力,增强数字政府效能,优化数字社会环境,构建数字合作格局,筑牢数字安全屏障,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扩大数字福州实力和品牌影响力,打造数字中国建设领军示范城市。
 
第二章 现实基础

第一节 主要进展
  “十三五”期间,《数字福州“十三五”发展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数字福州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开启新征程。“十三五”期间,福州市成功举办三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习近平总书记为首届和第三届峰会致贺信,对办好峰会、推动数字中国建设等作出了重要指示。三届峰会得到了有关国家部委、全国各地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热情参与,成为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载体,形成了“一会一展一赛”新格局,共邀请嘉宾近3000人,吸引参展商近1000家、参赛选手近3.5万名。三届峰会共签约315个项目,总投资超2700亿元,近八成项目已完成转化。
  数字基础设施实现新突破。开通海峡两岸直通光缆和福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光网和4G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建成5G基站6400个、NB-IoT站点6235个。全省率先发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在用数据中心11个,建成标准机架数2.29万个,占全省54.4%,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平台,注册数2150万。“5G+智慧教育”应用示范项目获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宽带网络和5G领域)项目。
  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新跨越。2018年数字经济发展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2020年数字经济规模达4600亿元,GDP占比超46%,规模及增速均为全省第一,连续两年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全省第一。培育形成软件、大数据、物联网、新型显示、光电等数字产业集群,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不断涌现,企业“上云上平台”数突破2000家,培育8个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截至2020年,全市共有数字经济上市企业37家,占全市上市企业的43%,省数字经济独角兽、未来独角兽、瞪羚创新企业数量居全省首位。获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评“中国软件特色名城”。
  数字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十三五”期间,福州市共实施数字福州政务类项目275个,打造了政务数据、信用信息等一批城市级大数据平台,“一云一网多平台”的政务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形成。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智能+政务服务”和“秒批秒办”业务体系,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政务服务“跨市通办、跨省通办”,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最多跑一趟”,率先实现电子证照全流程应用。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2019年荣获全国政务热线“年度最佳管理效率奖”和“年度卓越百姓服务奖”;2020年,数字政府发展指数、数字政府服务能力均居全国前列。
  智慧城市应用实现新拓展。成功打造12345、e福州、惠民资金网、信用“茉莉分”“信易+”“网证+”等一批品牌数字应用工程,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数字图书馆等公共服务数字化深入推进。水系智慧调度项目和“5G+”智慧城市项目获世界智慧城市中国区大奖,福州成为唯一有两个项目同时获得大奖的城市,数字鼓楼入选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平安福州建设不断深化,统一网格划分标准,初步形成“纵向畅通、横向集成、联动融合、共用共治”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数据汇聚共享利用迈向新高度。出台首份地市级公共数据开放类的专项管理办法《福州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揭牌启用福州市公共数据创新基地。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试点工程扎实推进,“十三五”期间已汇聚全市211家医疗机构数据400亿条,初步实现数据利用和运营闭环;归集信用数据超15亿条,助力城市信用排名进入全国前十;建成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和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归集政务数据超30亿条,政府数据开放指数排名全国前列。
 
第二节 发展瓶颈
  在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的高标准要求下,数字福州对标国际一流水准,仍存在以下问题:
  顶层框架亟待系统化构建。数字福州建设伊始就形成由“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和组织推进的长效机制,但是顶层设计还不够系统,对数字福州发展方向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经济等方面顶层设计还有待加强,分领域、分区域的专项规划缺少全局视野。比如在建设模式上存在重项目建设、轻体系联结的问题,各部门信息化建设相对封闭,缺乏全局协同联动机制,导致局部领域虽已实现智能化,但城市整体运行效能和整体智能水平却不高。进一步构建适应于全面数字化转型的数字福州顶层架构和大系统、大平台建设刻不容缓。
  持续推进机制亟待完善。数字福州建设过程中存在重政府投入、轻市场参与的问题,有效供给不足,用户体验度不足,数字化服务不够均衡、不够充分。对数字福州顶层设计的宏观把握和微观调整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深化数字福州建设的一年、三年工作计划的动态跟踪机制,亟需进一步完善社会参与鼓励机制、创新信息化项目建设机制、督办机制等。需要建立数字福州建设的决策咨询体系、考核评价体系、效益评估体系等,实现持续更新、快速迭代、精准响应。
  系统和数据亟待进一步互联互通。数字福州在数据汇聚共享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信息化系统和数据(特别是省级和国家部委垂管系统)还存在部门分割、条块分割、独立维护等问题,造成彼此间物理孤立。在现有的整合模式下,还无法彻底解决系统间的数据互联互通问题,无法完全打破数据烟囱和孤岛。满足不了政务服务“一网好办”、政府办公“一网协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对数据高效融合共享的需求。
  资金投入亟待多元化。“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政府投入城市信息化专项资金超过12亿元,支持了400余个信息化项目开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相较于数字化发展需求,现有政府城市信息化资金支持力度有待加强。需要进一步创新信息化建设投融资模式,发挥政府信息化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带动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等共同参与,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有效降低数字化建设成本。
  高端智库支持亟待加强。近年来,福州积极引进大院大所大实验室,搭建创新载体平台。但目前数字福州建设依然缺乏数字化领域顶级智库团队的支撑,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等前沿领域的顶尖技术人才及综合型人才参与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需要更多具有世界眼光、对标国际标准的战略科学家和专家的支持,亟待加强高端智库建设,为数字福州建设提供更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撑。
  公众参与亟待加强。“十三五”期间,福州数字惠民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市民真切体验到信息化带来的智慧新生活,共享数字福州建设红利。但相较于社会期盼而言,政府对释放数字红利的探索还不充分,企业参与数字福州建设积极性还未充分激发,市民对数字福州建设的整体体验感和参与度还不足。数字福州建设的展示、宣传、汇智的空间还需进一步建设完善。亟需进一步拓宽市民参与数字化建设的渠道,鼓励全民参与、汇聚众智、共享共建,进一步拓展数字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数字化街角,让福州的“数字味儿”更加浓厚,让数字福州建设造福更多的人民群众。
 
第三章 总体要求与体系架构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以及国家大数据战略、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传承数字福建战略理念、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全方位推进数字福州建设,打响数字福州国际品牌,建设全国数字应用第一城,打造数字中国建设领军城市,将数字福州建设作为推动福州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的重要引擎。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全局视野,统筹推进。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确立的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和推进机制,提升全局站位,加强顶层设计、规划引领、统筹衔接,深化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环节模式创新。全市一盘棋科学谋划、统筹推进。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积极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数字福州建设推进模式。加强政企协作,探索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社会组织和群众积极参与,人财物多方汇聚,合力共建数字福州。
  党管数据,安全可控。坚持党对数据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与数字建设协调一致、齐头并进。对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管理,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实现自主可控和自主先进。
  以人为本,信息惠民。践行“三个贴近”,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化解群众的急难愁盼为导向,打造民生服务全场景数字应用,推动数字惠民场景多起来,切实增强城市数字化服务供给能力,弥合数字鸿沟。
  绿色集约,低碳发展。推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促进资源共享集约,实现发展规模、质量、效益有机统一。大力发展绿色智能终端、绿色信息网络、绿色数据中心等,挖掘数字化建设各环节节能减排潜力,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深化改革,开放合作。增强改革意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数字生产力释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数字治理基础制度。加强国内国际数字化交流合作,共享数字发展红利,打响数字福州国际品牌。
 
第三节 战略目标和主要指标
  到“十四五”中期,基本建成自主先进安全的下一代网络和各类公共支撑平台;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持续保持全国重点城市先进水平,行政许可事项“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提升至98%以上、“全程网办”事项提升至90%以上;城市大脑体系基本建成,多层级数据流体系实现互联互通,数字应用场景百花齐放,福州数字金三角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到“十四五”末,数字基础设施泛在先进,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智能化”能级显著跃升,数字福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进一步增强。以“全国数字应用第一城”为发展目标,协同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数字要素流通、数字技术研发、数字理念孕育等方面实现大踏步前进。通过细分领域精准发力、特色化发展,在多个领域建设“第一城”:
  全国数字应用第一城。数字政府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一网好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办公“一网协同”。健全福州城市大脑体系,快速实现感知、判断、反应、学习四大能力迭代升级。数字社会多元共建,建成一批数字应用场景孵化器和集成示范区,打造一批全国领先、特色鲜明的旗舰数字应用场景,惠民数字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行各业各领域数字化水平全面提升,数字化赋能福州建设六个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助力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
  数字经济创新领跑之城。聚焦数字产业化,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产业化能力显著增强,形成具有福州特色和全国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做强福州数字金三角,打造数字经济增长极。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对传统产业进行产业数字化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推动产业集群发展跃升新台阶,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数字要素流通枢纽之城。完善城市数据流体系,数据资源的汇聚共享与开放应用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国家战略数据储备中心和中国数据流通枢纽中心。建设公共数据创新基地,打造全国领先的数据资产运营中心,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流转,争取东南大数据交易中心落户。建设中国海丝大数据中心等一批数据枢纽,形成海丝数据大循环。
  数字技术研发开拓之城。培育更符合数字技术发展的创新生态,发展壮大一批数字技术协同创新集群、数字技术转移机构和数字化转型创新基地,软件、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基础研发能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能力明显跃升,自主可控,安全防护能级全面提高,创新驱动成效显现,在未来数字产业赛道领先领跑。
  数字理念孕育之城。传承弘扬福建、福州是数字中国建设战略的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的优势,总结20余年建设经验,推动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数字生态等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和理论创新,为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建设数字中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贡献更多福州智慧。创新推出一批数字中国建设教育精品课程进校园,引导大中小学生认识数字中国,并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更多创新方案。发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国家级平台作用,吸引更多的头部企业、院士专家等展示数字中国建设新成果,交流新思想,推动数字峰会成为国内领先的数字理念孕育平台。
   

类型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基期

2025年

目标

分年度目标

数字

政府

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

%

96.87

98

年均提高0.22个百分点

省“互联网+监管”事项市级认领率

%

90

100

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

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趟不用跑”比例

%

71

90

年均提高3.8个百分点

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率

%

14.8

60

年均提高9个百分点

政务数据汇聚量

亿条

30

200

年均增加34亿条

数字

经济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提高3个百分点

年均提高0.6个百分点

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比例

%

/

>70

/

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普及率

%

/

37

年均提高4.3个百分点以上

创新

能力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R&D/GDP)

%

2.25

3.0左右

/

每万人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

77(2019年数据)

84

/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22.7

32

/

新型基础设施

5G用户普及率

%

12

70

年均提高11.6个百分点

千兆宽带家庭普及率

%

0.1

25

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

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

Tbps

32

85

年均增长21.6%以上

物联网终端用户数

万个

902

2000

年均增长17.2%以上


第四节 数字福州“131”体系
  2001年3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数字福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议通过了“131”计划,即:一个规划(数字福建“十五”建设规划)、三个工程(福建省公用信息平台、福建政务信息网络工程、福建空间信息工程研究中心)和一项政策(福建省信息共享政策),对数字福建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传承和发扬数字福建“131”计划思想精髓,“十四五”期间,福州市进一步提出数字福州“131”体系。
  “1”是数字底座,以打造城市大脑体系和数据流体系为核心,强化数字城市感知侧和行动侧能力,承载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感知→学习→判断→执行”迭代循环赋能的统一平台。
  “3”是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构建以数字政府引领数字社会、以数字社会带动数字经济、以数字经济反哺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的“三位一体”的数字应用发展空间。
  “1”是数字生态,坚持放管并重,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统一,培育适配数字化转型发展的新理论、新机制、新模式、新规则、新文化、新平台。
  通过构建“131”体系,实现数字福州建设多层级、立体化整体推进,使城市具备感知、判断、反应、学习四种智慧能力并可实现循环升级。
  感知:通过多元大量的感知元去感知城市发展过程中原生和伴生的海量数据与丰富应用场景。判断:进行快速安全的城市运行分析,运用先进数字技术预判未来城市发展,以五分钟精准判断、一小时持续推演为当前探索重点,逐步向更长时间演进。反应:通过城市大脑体系联动各级行动元,快速执行城市各类反应决策、指挥处置。学习:充分利用历史数据、现状数据进行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实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
 
第五节 总体架构设计
  从层次结构上而言,“131”体系可以划分为感知层、数据层、中枢层和应用层四层总体架构。其中,感知层是底座,数据层是通道,中枢层是大脑,应用层是触手。
  感知层:感知层是整个体系的物理基础,是联系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关键纽带,作为城市基础的网络传输资源和传感硬件资源终端,为城市提供高速传输承载和泛在感知能力,以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等为指导,统筹布局感知设施建设,打造安全可靠的基础环境,形成全域一体的数字城市感知神经网络。
  数据层:数据层着力抓共享、打通道、破堵点、保安全,聚焦数据的集中汇聚、共享、开发、流通全流程,建立城市数据总库和分库,畅通形成数据流体系。提升公共数据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和数据要素市场流通的能力,深化推动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
  中枢层:中枢层是数字福州的大脑中枢,通过全面优化城市共性能力的共建共享,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的不断成熟、普及和迭代,将现有体系更新升级为国内现代化水平最为突出的市本级大脑、部门分脑和县(市)区副脑等协同联动运转的城市众脑体系,提升城市治理、城市决策的高效智能服务。优化e福州、12345等政务服务入口,让群众享受更便捷城市服务。
  应用层:应用层依托感知层、数据层和中枢层,为加快建设经济、社会、政府等方面提供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数字政府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数字社会围绕智慧城市、数字生活、数字乡村等,推动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缩小数字鸿沟,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数字经济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
  在城市数字底座的基础上,通过四种智慧能力,搭载未来数字城市全生命周期支持系统,与各阶段业务系统数据实现实时互联,实现未来数字城市运转实时、共享、高效,推动数字福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紧紧围绕感知、判断、反应、学习四大能力循环迭代,引入以城市和人的需求为根本的人工智能推演技术,通过数字城市感知神经网络不断捕捉城市不同空间地点的需求和认知,实现充分数据支撑下的全面感知;通过城市数据流体系实时汇聚、治理和开发利用海量数据,畅通城市事件向城市数据的通道;通过城市大脑体系提升城市战略制定和政策执行能力,实现对状态和后果有效预判的准确判断,不断修正反馈,实现最小能源、资源、时间、社会心理消耗的恰当反应;通过深度迭代学习,不断改进决策模型和流程,推动科学决策。最终四大能力循环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统架构,既包括中枢判断,也具有执行和感知能力,满足城市运转能力和市民福祉跃升的底层驱动。
 
第四章 构建泛在智联的数字底座
 
  加快构建泛在互联的城市信息网络,完善数字城市感知神经,优化升级云计算基础设施,统筹提升公共平台共性支撑能力,充分发挥城市大脑体系共性协同和统筹调度能力,夯实城市级数字底座,为全方位推进数字福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基础支撑。
 
第一节 优化存算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高水平数据中心。推进数据中心资源规模化集聚,大力支持更多国家级大数据资源汇聚东南大数据产业园。发挥健康医疗大数据国家试点优势,加快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中电数据产业园、贝瑞和康基因大数据中心等建设,新引进一批国家级健康医疗行业数据中心落地。做大做强大型互联网企业区域性数据中心,推进三大运营商数据中心建设。构筑数据灾备体系,建设数据资源同城双活灾备中心、异地灾备中心。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快节能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数据中心能耗,新建数据中心PUE值原则上不高于1.3,并进一步向1.25下降。
  优化城市算力结构。加快城市计算资源的结构性改革,构建分级、分层、分类、多中心、适度集中的立体算力架构,强化超算、云计算、边缘计算能力,推进数据中心从“云+端”集中式架构向“云+边+端”分布式架构升级,从存储型向计算型转变。加快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建设,适度超前提升超高速算力。全面改造升级现有存算资源体系,升级自主可控能力。构建具备周边环境感应能力和反馈回应能力的边缘计算节点,提供低时延、高可靠、强安全边缘计算服务。
 
第二节 推进共性能力全面升级
  构建泛在智能的城市信息网络。加快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积极推动“5G+光网”双千兆城市建设,实现用户体验过百兆、家庭接入超千兆、企业楼宇商用达万兆的网络服务能力,不断推动城市宽带网络向高速化和智能化升级。重点建设全国领先的互联通信网、双碳监测网、视频专网、卫星感知网等。统筹推进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布局,深化商业应用IPv6部署,提升终端IPv6支持能力,实现网络、应用、终端向下一代互联网平滑演进升级。实施“卫星+”示范应用工程,加快部署北斗系统、卫星通信网络、地表低空感知等空天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商业应用融合创新。
  拓展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共性能力平台自主创新与共建共享能力,建设和完善时空信息(CIM)、物联网联、多元区块链、视频云融合、公共信用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深化政务外网横向接入网(智网)建设,增强“一网双平面”承载能力。共性能力平台集约建设、统一管理,横向打通各部门,纵向打通市、县(市)区、街镇,为全市信息化建设提供全方位支撑。
  构筑人工智能(AI)共性能力。打造集高性能AI算力、大规模AI算法、开放式AI服务于一体的智能计算与赋能平台。初步搭建支持多端多平台部署的大开源训练平台和高性能推演引擎。基于AI深度学习、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形成面向多功能多场景的算法模型,提供基于影像识别、语音识别、语义理解等的原子能力。建设社会治理大数据与模拟推演科学研究平台,开展人工智能条件下的社会治理实验。加强社会安全智能感知网络建设,升级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应用。
 
第三节 完善城市大脑体系
  加快市本级城市大脑建设。以辅助支撑市委市政府决策为目的,以福州城区水系科学调度系统为初始样板,进一步整合时空信息平台、算力体系、城市感知能力等数字底座,根据建设需要对“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建设的政府信息化项目横向拉通、纵向提升,形成系统耦合,全面提升数据、技术和业务的融合创新发展能力,强化城市治理的数字化“眼、耳、手、脉”,建设市本级城市大脑。将数字治理能力从单一场景向城市治理的各方面延伸,实现从“治水”到“治城”的拓展延伸。将人工智能注入城市大脑,强化全面感知、精准判断、恰当反应、自主学习能力,并逐步形成面向未来城市发展的研判能力,为政府科学决策、提前谋划提供智能辅助。
  推进城市众脑建设。以“一中心、一张网、一座城”的建设思路,立体化推进城市众脑建设。市本级城市大脑提供统一的标准体系、数据接口和共性能力支撑。支持各部门围绕本职业务,建设分脑,为市本级城市大脑提供专题业务支撑。鼓励各县(市)区对标市级架构建设各具特色的副脑。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部门分脑、县(市)区副脑边缘计算和边缘决策能力,强化与市本级城市大脑的联动。到“十四五”末,形成国内架构最清晰、能力最扎实、支撑最强劲的分布式群体智慧城市众脑体系。
  健全城市大脑建设运营体系。适时组建由市属国资控股公司主导的城市大脑建设平台公司,充分整合数字经济头部企业在技术、产品、管理制度以及服务品质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承担市本级城市大脑项目集成建设、运营管理、应用支撑等工作。平台公司为部门分脑和县(市)区副脑建设提供能力支撑,并适度承担建设工作。建设集城市治理、数字应用创新、数字应用成果展示与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福州运营综合体,集中展现数字福州建设成果,打造数字中国“地标建筑”。
 
第五章 激活有序流通的数据要素

  围绕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共享流通、全生命周期治理和安全保障等方面问题进行重点突破,探索解决城市数据怎么分布、怎么分级、怎么连通、怎么流动的问题,畅通数据流体系。持续深化政务数据高水平共享交换、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和政企数据互通共享,探索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规则和机制化运营流程,推进全社会数据要素资源高效有序流通和深度开发利用,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提升数据要素赋能作用。
 
第一节 加强公共数据汇聚治理
  分类分级推进城市数据流体系建设。通过统筹管理、统一汇聚、按需共享、创新应用等,构建形成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城市大数据体系。提升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和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构建城市数据总库,统筹市县两级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工作。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全面采集、汇聚、整合政务数据资源。鼓励社会数据接入城市大数据平台。夯实“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城市信用”、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等五大基础数据分库。鼓励各县(市)区、各部门、各行业打造特色专题数据分库,满足自身业务应用创新和个性化发展需求。
  提升数据汇聚治理水平。有序制定各数据质量标准规范,不断完善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实现数据资源目录全域性、动态化管理,确保同国家和省级平台无缝对接。加强政务数据质量审计工作,完善政务数据申诉、修订、反馈、评估、评价等质量控制机制。加强制定完善公共数据采集标准、流程和方法,试点公共数据核验机制,赋予公民、法人等数据主体查询、核实数据的权利。丰富公共数据应用场景,优化数据供给,以数据应用倒逼数据质量提升,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管理能力。聚焦数据管理、共享开放、数据应用、授权许可、安全和隐私保护、风险管控等方面,探索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健全覆盖市级部门、县(市)区的首席数据官体系,推进本单位数据汇聚共享、开发利用、数据安全等事宜。支持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数据采集,聚焦数据的标注、清洗、脱敏、脱密、聚合、分析等环节,提升数据资源处理能力,培育壮大数据服务产业。
  提升数据共享交换能力。构建完善市及县(市)区一体协同高效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健全国家、省、市、县多级共享交换体系,实现横向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纵向市、县(市)区两级政务数据资源双向流动,提升数据资源管理能力。统筹推进与国家、省级垂管部门系统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数据共享,实现数据“应享尽享”。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上云及信创工程,以此实现跨系统平台的标准互认与深度共享。完善数据共享流程,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提升数据实时共享能力。
 
第二节 深化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
  健全公共数据开放机制。完善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加快梳理各类可开放数据,制定完善数据开放制度、数据分类标准及管理规范,明确开发利用的边界条件和监管措施,完善管理实施方案和运营相关管理办法。分年度实施数据开放计划,更新发布开放目录清单,拓展公共数据开放维度。建立完善有效的数据供需匹配机制,将更多直接关系到企业群众办事、应用频次高的数据纳入共享范围。
  完善数据资源开发体系。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分级开发,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统筹管理、授权许可、收益分配、应用创新和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使用监管制度。创新推进全市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和授权开放。依托福州市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开展运营工作,全面开放重点领域公共数据资源,为开发者提供多种类型的开放数据利用成果入口,推出一批便民惠企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建立公共数据“网上超市”,探索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离模式,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高异构数据互操作能力,培育发展一批面向不同场景的数据应用产品,持续提升数据开发利用能力。推动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深度对接,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利用数据开展数据创新应用,孵化大数据创新型企业。
  增强数据开发利用技术支撑能力。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发技术标准体系,利用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隐私计算、安全多方计算、联邦学习等技术手段,提高数据访问、流向控制、数据溯源、数据销毁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支撑能力,确保数据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行为留痕、责任可究。提升数据关联分析、可视化应用、行业大数据分析建模能力,实现业务需求与数据资源深度对接、相互赋能。运用大数据更好感知社会态势、辅助决策施政。
 
第三节 促进数据要素有效流通
  构建市场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体系。推进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面向社会提供数据服务,推动数据要素在政府、企业、产业链上下游间充分流通和深度融合,以数据流引领带动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发布机制和数据供给服务保障机制,支持开展数据资产管理、数据交易、结算交付等业务,提高数据要素的配置能力,逐步建立全链条数据要素对接市场,提升数据资源价值。
  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套的组织机构、市场机制及技术标准。探索建立更具弹性的数据要素发展监管制度,构建多元共治的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探索数据资源确权、流通、交易规则,建立健全市场化运营和行业自律机制,营造数据要素流通良好生态。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行业管理、安全管理等数据要素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
 
第六章 发展融合创新的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十四五”时期,福州将积极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建设,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和创新应用,驱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数字经济发展合作,推进数字丝绸之路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加强关键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提高关键核心数字技术攻关能力。抓住自主创新的“牛鼻子”,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科技重大专项。积极引进行业龙头企业与大院大所大实验室,支持联合开展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卫星导航、新型显示、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5G、物联网、量子信息等关键技术攻关研发,推进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实现技术自主可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产业链部署技术链和创新链,聚焦产业集群的比较优势、技术短板和创新需求,优化完善交叉学科布局,推动信息技术基础理论与应用学科协调发展,深耕细作,锻造一批国际国内一流的“杀手锏”技术和产品。
  加速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一批产学研用数字技术协同创新集群、数字技术转移机构和数字化转型创新基地,强化创新链整合协同、产业链协调互动和价值链高效衔接。支持闽都创新实验室、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福建省集成电路设计中心、福建鲲鹏生态创新中心、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清华—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中国·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等创新主体加快发展。持续引进国家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在福州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企业联合创新体等新型创新主体,争取一批省级以上高水平创新平台布局。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全链条企业服务体系,依托龙头企业优势培育中小企业发展生态,增强上游技术研发与下游推广应用的协同互动效应。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
 
第二节 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
  持续增强数字产业化县(市)区竞争力。鼓楼区依托福州软件园、金牛山互联网产业园等,打造软件产业、互联网产业、鲲鹏生态等数字产业化集聚发展高地,“十四五”期间实现软件园产值向两千亿元跃升。仓山区依托橘园洲智能产业园区、互联网小镇、AI小镇、北斗小镇,以智能产业发展为核心,打造千亿级智能产业集聚区。高新区依托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生物医药和光电产业园,做大做强光电、5G、区块链等新兴产业,释放大学城、科学城、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等创新主体策源力,实现数字技术创新转化集聚发展。台江区依托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台江数智港等,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着重发展数字金融产业形成示范。晋安区依托福州软件园晋安分园、晋安湖三创园等,大力发展“5G+”智能制造、数字内容、智慧家居等产业。马尾区依托物联网产业园,加快中国·福州物联网开放实验室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物联网产业示范区,培育千亿级物联网产业集群,树立中国物联网产业“马尾坐标”。长乐区、滨海新城打造数字经济“新基建+新应用”集成示范区,依托东南大数据产业园等发展大数据科技服务;建设海丝卫星综合服务平台,增强卫星应用赋能和产业优势能力;推进中国·福建VR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内容生产和分发平台,推动VR/AR/MR技术设备研发和产业化。
  培育优质数字创新企业。实施数字经济企业培育行动,每年遴选公布一批高新技术、“瞪羚”“独角兽”等创新企业,培育形成一批未来领军型创新企业和平台型生态企业。编制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产业图谱和招商目录。充分依托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平台,引进一批数字经济头部企业落地,助力数字产业发展。推进晋安湖、旗山湖和东湖等三创园建设,打造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以商招商”“以智引智”,增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性。实施互联网返乡工程,吸引更多闽籍、榕籍数字经济企业家返榕投资创业。招引国内外龙头骨干企业落户福州,支持华为、腾讯、阿里、字节跳动、京东等已落户企业加快发展产业生态。
  拓展数字产业化未来新赛道。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超高清视频、电子竞技、数字人民币、智能网联车、鸿蒙生态等面向未来的数字产业发展。
 
第三节 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转型,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数字技术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发挥福州数字金三角辐射带动作用,统筹推进周边县(市)区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协同发展。
  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数字化助力打造福州特色农业品牌,推动福清生猪蛋禽产业、闽侯葡萄和脐橙产业、永泰金蛋工程和李果产业、闽清橄榄产业和梅林蛋鸡产业园、罗源食用菌产业、连江深远海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率先推进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支持建设一批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智慧农场,打造一批智慧农场和智慧农业示范区。完善农畜产品溯源体系,推进种子供应链溯源,推动安全追溯管理精细化。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数商兴农”工程。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农村智慧物流体系。推动仓储冷链设施向农村农业领域覆盖,完善拓展特色农产品供应链。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支持永泰县加快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
  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工业设备上云“领跑者”计划和“上云用数赋智”行动等,支撑制造资源的泛在连接、弹性供给和高效配置。加大工业互联网内外网改造,推广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福州)规模化应用,培育工业互联网APP,协同推进工业互联网生态服务发展,鼓励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助力研发创新、共享制造、运营服务等数字化转型发展。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整合制造资源和能力,共同建立资源共享、业务协同、互利共赢的新型产业分工体系。加快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福建分院和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福建分中心建设。谋划布局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重点推动“5G+AI+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赋能全市重点产业链转型升级。构筑智能生产的产业集群,支持开展各行业的“机器换工”和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建设。
  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优化配置数字要素等资源,推进金融、物流、零售、旅游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开展智慧物流链条化集成应用,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培育一批平台经济潜力企业,推动龙头电商平台差异化发展,拓展“云消费”新场景,推广“无人化服务”等模式,提升平台经济监管数字化水平,建设平台经济示范区。培育数字化新型消费载体,打造东街口、东二环、苏万宝(苏宁、万象、宝龙)等一批智慧商圈。
  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强化数字化思维,提升员工数字技能和数据管理能力,全面系统推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全面整合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强化全流程数据贯通,加快全价值链业务协同,形成数据驱动的智能决策能力,提升企业整体运行效率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率。以企业联盟为载体,鼓励开展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构建的联合行动,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以国企改革为契机,加快建设智慧国资,促进国有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助推企业数字时代核心竞争能力构建。推广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应用,推动国有企业制定数字化转型方案。逐步总结提炼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创造经验、提供样板。
  推动工业(产业)园区数字化转型。结合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引导产业园区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数字技术提升园区管理和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丰富技术、数据、平台、供应链等服务供给,提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资源共享水平,引导各类要素加快向园区集聚。围绕共性转型需求,推动共享制造平台在产业集群落地和规模化发展。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虚拟”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加快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构建虚实结合的产业数字化新生态。
 
第四节 推进数字丝绸之路高质量发展
  建设“丝路电商”核心区、先行区。依托福州新区、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数字贸易载体和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大力构建世界级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实现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全覆盖,吸引一批龙头企业抢滩布局。建设“数字丝路”经济合作试验区。重点支持智慧集装箱、互联网+医疗、“海丝”产业互联网等创新应用的复制推广。发展“海丝”数字产业链条,支持本地优秀的软件服务、智慧城市方案走向“海丝”国家。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加快品牌出海步伐。
  构建人文交流数字化纽带。引导数字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数字教育平台,促进“一带一路”教育合作。推进游戏、动漫、虚拟现实、影像处理、城市IP数字文创等业务向“海丝”国家和地区拓展。支持闽江学院与塞浦路斯欧洲大学合作举办闽江学院国际数字经济学院,开展联合研究、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加快建设网龙数字教育小镇,打造全球最大的教育资源生产基地。
  发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平台效应。发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国(福州)国际数字产品博览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等优质平台作用,强化国际合作交流。举办“数字丝路”展览、“数字丝路”论坛、“数字丝路”主题创新大赛等活动。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信息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交流互动,搭建更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优质平台,为多双边沟通交流和协调提供更多高端载体。高起点推进“数字丝路”建设招商项目的对接落地。
  加快构建“海丝”卫星应用产业生态。拓展高通量卫星互联网技术应用,完善北斗定位基准站网,提升时空信息定位精度和实时获取能力。实施“海丝”空间信息港工程,开展“一带一路”高通量卫星应用,同时拓展卫星数据在城市管理、智能交通、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国土测绘等方面的示范应用,完善卫星应用服务产业链。推进福州卫星产业园、国家地球空间信息福州产业化基地建设,构建“卫星+”产业发展生态圈,培育卫星应用服务企业。
 
第七章 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社会
 
  以先进数字科技为支撑,以人民宜居宜业为导向,以科技与应用双向迭代提升,抢占数字城市应用制高点。结合城市大脑体系等数字底座建设,推动多场景连接、微场景延伸,谋划一批丰富多元、高效便利、管长远、管全局的数字创新应用场景,营造良好的数字生活氛围,弥合数字鸿沟,让群众在数字福州建设进程中不断享受到新技术带来的安全、便捷、幸福的生活。
 
第一节 推进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建设
  加快推进交通智能化。智能升级交通信号和交通指挥信息网络,推广红绿灯诱导模式。加快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基础设施建设、5G-V2X车联网示范网络建设,提升车载智能设备、路侧通信设备、道路基础设施和智能管控,实现“便利的人+聪明的车+智慧的路+智能的云”交互协同。推进智慧高速建设试点工作,打造智能驾驶示范高速公路。加快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智慧停车平台,提供停车互联、预约泊车、无感缴费等便民服务。在公交车、客车、地铁等公共交通部署公网5G等信息基础设施,为乘客提供优质公网服务。推进机场智能化升级,“5G+WIFI”网络全覆盖,创新机场数字应用场景,提升“海丝”门户枢纽机场智慧能级。
  打造“网证+”应用福州样板。以可信数字身份试点建设为抓手,拓展“网证+”示范场景应用,打造可信数字身份认证应用示范城市。依托可信数字身份公共服务平台CTID认证能力,推进线下物理世界、线上数字世界的身份融合。面向政务服务,持续拓展“网证+线上办、预约办、窗口办、就近办、上门办”;面向公共服务,创新实施“网证+通行、治理、文旅、住宿”等一批应用示范场景。
  持续深化数字文旅建设。以数字化赋能闽都文化国际品牌建设,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灵境、元宇宙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文化产品服务,推动数字经济与文旅经济融合增长。围绕三坊七巷、烟台山、鼓山、鼓岭、上下杭等重点文旅场所,发展云演艺、云展览、数字艺术等新型文旅服务,打造云上景区、云上博物馆。推动数字创意、高新视频技术和装备研发,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发展数字文化贸易。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福建)建设,在国家文化大数据标准体系、文化数据服务、文化体验设施、技术及装备、文化遗产数字化采集技术等多环节试点先行,支持福建海峡银行建设“文化银行”。发挥“数字世遗”创新势能,推广文化遗产数字化发展。争取中华文明国家文物基因库落户。
  探索实现“双碳”目标的数字能源方案。构建共享开放的能源互联网体系。加快电厂等能源设施智能化升级,推动电力物联网建设,强化源、网、荷、储全环节感知能力,完善城市电能“一张网”,开展“虚拟电厂”“能源微网”区域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多能协同综合能源网络、能源智能本地回路。加快清洁能源电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核能、风能、太阳能等产业智能化发展。推进氢能制、运、储、用、管设施智能化升级,培育氢能燃料电池、加氢站、氢能源汽车等产业链。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双向互动,形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的深度融合,支持闽侯县建设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动建设一批“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加快东南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探索开展能源大数据在经济、环保等领域的创新应用。
  推进智慧海洋建设。发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优势,落实省海洋信息通信“一网一中心”建设行动。加快实施“海联网”“宽带入海”等重点工程,打造海洋卫星宽带通信网络,打造覆盖台湾海峡的“空天地海”立体观测体系。结合无人船只、水下机器人等智能设备赋能深远海养殖、远洋捕捞,建设智慧型海洋牧场。完善水产品追溯系统,构建从海洋到餐桌的全程追溯链条。聚焦江阴港、松下港等港口打造“5G+智慧港口”,跃升丝路海港城智慧化能力。支持智慧海洋空间基础数据创新研究院、海事大数据创新研究院建设等,提高海洋测绘和感知能力,提升服务和监管水平。建设中国智慧海洋空间基础数据市场化创新示范区,成立智能船舶终端产业联盟,打造智慧海洋空间基础数据“双创”基地,培育智慧海洋空间基础数据服务产业链。
 
第二节 增强数字生活质感
  推行数字教育新发展。创建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全面推进智慧课堂教学,变革教与学方式,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以数字技术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分配。建设智慧教育专网,加快推进智能化、泛在化新型智慧校园建设。开展5G在远程教育、智慧课堂、VR沉浸式教学、AI教学管理等试验和应用场景建设。发挥在线教育、虚拟仿真实训等优势,深化教育领域大数据分析应用,不断拓展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培育数字医疗新模式。积极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试点,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SaaS化”创新应用,推进各专科大数据基础性平台建设。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创新中医“治未病”、AI健康画像、出生缺陷防控等应用。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相关建设任务,完善“榕医通”、区域互联网医院服务平台等区域级平台,全面部署“多码融合”支付、智能导诊、远程医疗等服务设施。全面升级基层卫生信息化体系,实施“智慧村医”工程,在全市行政村中实现智能公共卫生和监管服务全覆盖。推进智慧疾控建设,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安全保障及防控模式的创新。
  探索数字养老新服务。拓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升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健全老年人服务和补贴远程申报审核机制,提升数字养老服务水平。开发数字健康养老应用,开展智慧养老院试点示范。信息化连通各级养老机构,将社区医疗和养老相结合,为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提供移动照护、助医、助残、养老信息管理、生命体征监测等服务,打通数字养老服务全链条。
  推广数字社区新生活。健全社区信息化服务载体和治理平台,提升社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全面提升社区线上线下、屋内屋外融合服务能力。发展智慧养老、智能停车、智能预警和“云生活”服务等社区惠民服务,推进e福州自助终端向中大型社区覆盖,推动生鲜盒子、自助直饮水机、智能健身器材、无人物流配送体系、智能垃圾箱、智能充电桩等进社区,创新社区微型数字公园和数字广场等数字化微场景建设,提升居民对数字生活的体验感和获得感。丰富数字生活体验,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支持鼓楼区建设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开展智能社会治理综合性实验,利用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带动军门社区等一批社区治理能级跃升。
  培育数字就业新生态。建立与新就业形态、多层次社会保障相适应的数字化就业服务体系,优化在线服务功能。提升基本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数字化供给能力,推动“参保、缴费、查询、领取待遇、生存认证”等场景在线应用。推进人才人事等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规范统一和信息的共享协同。围绕就业供需匹配、就业结构优化、就业培训服务、失业监测预警、社会救助等领域,强化精准的大数据支撑能力。打响“好年华,聚福州”线上招聘品牌,为高校、企业、毕业生搭建良好的数字就业服务平台。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加强数字技能普及培训,提升数字化就业能力。建设退役军人网络服务体系,打造退役军人互联网服务平台。
 
第三节 引领数字都市圈建设
  协同推进5G网络布局,加强区域物联网建设。加强5G协同布局,支持5G电信运营企业分步实施建网,借助福州成为联通5G首批商用试点城市优势,建成都市圈面向5G关键技术的试验环境,分工协作开展应用创新,成为国内领先的5G商用示范区。全面布局基于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发挥福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作用,结合“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实现都市圈内城市固网宽带光纤全接入,稳步降费,拓展农村“互联网+”。建设物联网科技应用推广基地。以马尾区为先导,建设物联网开放实验室、物联网产业孵化中心和物联网产业促进中心三大平台,培育壮大物联网产业规模和若干行业龙头企业。
  共同推进都市圈的城市管理、企业运营、民生服务数字化。加快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协力打造智慧应用场景。协同开展5G综合应用示范,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支持企业开展5G智慧小镇、5G智慧园区、5G智慧交通、5G远程医疗等应用。推动北斗导航系统综合应用示范。集约建设数据中心,提高区域协同应用大数据水平。依托数字福建(长乐)云计算中心建设,统一都市圈的数字城市建设标准,搭建跨区域的行业信息、部门信息、地理信息、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覆盖、泛在互联的智能感知网络以及数字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空间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建筑建设,推动智慧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依托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试点工程、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建设,大力发展数字医疗,同时发展数字交通、数字能源等数字应用。
  共建跨区域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平台。建设区域异地数据灾备中心,构建跨区域网络安全预警系统。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预警机制,加强实时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工作,建立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协同处置网络安全应急事件,完善跨网络、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应急联动机制。统一区域网络安全标准,共同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协同推进区域数据保护、新技术与新业务安全评估工作,推动网络安全保障从分散保障管理向协同化体系化转变。建设区域网络人才队伍,增强区域网络安全领域创新能力。
 
第四节 提速数字乡村建设
  加快乡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发展,推动有线电视网络IP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结合省“农业云 131”信息工程,深化普及4G,发展乡村5G典型创新应用,持续深化信息进村入户建设。实施农村“雪亮工程”,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地区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电商、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设数字农业农村平台,将智慧化监管手段和科学化服务贯穿乡村振兴全过程各方面。
  推动乡村服务数字化转型。探索数字乡村治理新模式,以数据驱动、信息共享、数据挖掘等方式破解乡村治理面临的复杂问题。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数据互通,强化网上审批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农民群众“办事不出村”“零跑腿”。推进全面覆盖乡村的“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以及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系统建设,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社会保险关系网上转移接续。加速“数字乡村一张图”乡村智治模式迭代升级,实现数字化治理平台建制村全覆盖。完善面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孤寡和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优秀乡村文化资源数字化展示和网络展览。
  统筹数字城乡融合发展。强化数字乡村与数字城市一体设计、同步实施、协同并进、融合创新,协同优化城乡公共服务。促进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推进各部门涉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有效整合。统筹整合乡村已有信息服务站点资源,推广一站多用。鼓励和引导小城镇、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因地因类因时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第八章 打造多元协同的数字政府
 
  持续深化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推进政府治理的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持续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搭建市级横跨部门、协调各方的政府办公“一网协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好办”平台,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形成适合数字创新的治理体系。以数字化增强城市管理、公共安全、综合应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应用,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监管治理精细化、运行管理效率化水平,全面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
  深化政务服务“一网好办”。以政务数据互通共享和流程优化为基础,以场景化多业务协同为重点,形成政府部门间的办事套餐,构建一件事协作联办机制,实现线上线下无感知的“一件事”套餐办理。深化办事材料“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扩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跨市通办”“秒批秒办”业务体系,推进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可信文件和电子档案等电子材料在政务服务领域的深化应用,推动“多证合一”和结果互认,优化并联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扩大可信数字身份、电子健康卡等便民应用范围。探索构建基于用户画像的信息精准推送和个性化政务服务。推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畅通政民互动信息通道,推动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
  加强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依托城市大脑体系,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综合专题领域,加快推动城市运行的“一网”有效融合,构建融合感知、分析、指挥、服务、监察等功能的城市管理体系。通过数据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实现城市各环节问题“信息化指挥、网格化管理、精量化定责、精准化操作”的全过程闭环管理。建设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急管理综合平台等,与省级平台对接,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形成应急管理“一张网”、城市综合管理“一网统管”,做到各类综合事件即时感知、快速预警、智能研判和科学决策。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以公共安全技术为支撑,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打通住建、城管、交通、气象、市场监管、资源规划、水利、管网等多类数据,实现城市安全实时监测、风险动态诊断、智能预报预警、应急辅助决策和精准监管执法。
 
第二节 强化数字政府协同治理水平
  跨域事项一体通办。全面整合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对接省“异地通办”审批系统,依托e福州平台和自助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开通通办业务,打破办事地点限制,推动一批重点领域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就近办、网上办、异地办、随时办。梳理与企业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高频服务事项,对接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省办事一键直达。推进涉台事项一站式办事服务,完善涉台相关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专题事项清单,开创跨域通办新服务。
  营商环境一体优化。对标世行标准,推进电子政务资源合理配置,信息化应用场景大幅拓展,政务数据协同汇聚共享,更多事项实现集成办理、“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提升。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实现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提升“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的事项占比,推进审批服务事项颗粒化,把“一次性告知”和“告知承诺制”等制度履行到位,把“办事不求人”落到实处。推进共享云表单系统建设,加快建设政务服务自助终端通办平台,推广部署便民服务自助站点。推动部分高频事项试点远程身份核验。
  应急抗疫一体联动。提升推动信息技术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领域的应用,拉通城管、应急、公安、住建等指挥平台,建立数字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加强实时风险研判和应急资源一体化调度。总结数字抗疫经验,建立公共卫生、公共安全、通信管理、大数据主管部门“三公(工)一大”联网协同工作机制,加强赋码管控能力。对接省疫情防控数据库及信息平台,推进市级平台建设,动态汇聚各类疫情防控数据,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加强疫情防控数据共享应用,提供多部门高效协同防控和跨区域精准防疫支撑。加强大规模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溯源、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监测分析、远程会诊等信息化建设,加快补齐疫情防控信息化短板,优化提升福建健康码疫情防控能力。
  市场监管一体透明。建立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信用+双随机”“信用+联合惩戒”“信用+风险预警”等“信用+”工作机制,按照信用分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推动市场监管预警平台建设。加强食品药品质量溯源,深化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工程效果,健全食品药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落实“黑名单”机制,加强失信企业透明公开公示。
 
第三节 升级12345和e福州等政务服务入口
  依托12345统筹归并优化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标国务院办公厅“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政务热线归并整合工作,实现全市一号受理,持续优化平台运行管理的体制机制,推进平台技术创新和业务管理双提升,强化12345效能督导作用,更好发挥平台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作用,打造12345城市总客服新品牌。
  加强12345平台系统优化提升。通过构建统一受理、高效派遣、联动处置、分析决策和监督考核“五位一体”的福州12345平台工作模式,整合相关调度分拨平台,建设统一的事件数据中心,实现事件分类统一、流程统一。创新应用自动批转功能,开发上线智能辅助功能,有效减轻人工服务压力,提高工作效能。构建分级预警体系,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对诉求件受理、转办、办理、反馈等各环节进行全流程在线监控和预警提示,提升服务效能。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技术,提速政府对民意和舆情的诊断与疏导能力运用。启动“12345+企业服务”和“一键+10”新模式。
  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持续推进政务数据治理提升,建设12345政务热线创新发展实验室,加强与大学、科研机构沟通协作,扎实推进福州12345数据治理工作,从标准、规划、管理、技术、应用等层面深入推进12345平台数据治理的探索与实践,构建基础标准规范,提升12345政务数据质量和服务效能,充分发挥数据价值,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深化“e福州—一个APP畅享城市服务”新模式。深入挖掘e福州品牌价值,完善e福州统一的开放服务体系。以e福州为应用窗口,支持各便民服务应用灵活入驻e福州平台,打造政务服务、生活服务、信用监管的智慧城市治理体系新样本。深化“e福州”应用场景,加快部署e福州便民服务自助终端,进一步实现服务事项就近自助办理,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推广e福州服务能力向福州都市圈延伸拓展。进一步推动e福州市场化运作,探索面向公共服务和第三方商业化服务的新路径,全面深化服务内容。
 
第九章 培育安全开放的数字生态
 
  坚持放管并重,促进发展与监管规范相统一,进一步构建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为推动数据资源管理应用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打响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品牌,释放高端溢出效应,持续营造规范、可信、惠企的政策环境、网络环境和营商环境,构建数字规则体系,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
 
第一节 营造安全可信的网络生态环境
  健全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完善“纵向监督、横向联动”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工作规范,压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厘清网络所有者、运营管理者和服务外包单位的职责。强化日常监测能力,完善集智能监测、威胁预测和态势感知于一体的安全态势分析机制。健全政府、行业和企业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网络安全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机制,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事件分析以及快速恢复能力。构建网络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加强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
  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要求和保护范围,加强金融、能源、电力、通信、交通、水利、大数据中心、云平台、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点保护,切实维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立项、评审、验收和经费保障等环节,全面实施网络信息安全设施和运维保障审核监管。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与网络安全相关监管部门的协同,共同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防控工作。落实信创产品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的强制应用制度。
  提高网络安全新技术应用水平。建设网络安全辅脑、网络安全技术检查平台等,实施一体化网络安全监管。大力推动5G、云计算、IPv6+、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安全领域的应用创新,提升公共网络的云网端一体化网络安全技术水平。创新网络安全服务模式,提升网络安全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省网信军民融合研究院、攻防演练靶场和网上渗透实验室等建设,推动技术检查的全程安全可控。
  强化网络安全自主可控工程。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国家标准,坚持安全可控,加大自主可控技术研发和产品应用力度,持续开展国产化项目建设,打造全市统一的智网安全态势感知系统、云平台安全和终端防护系统,完善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机制。促进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与升级,全面提升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能力。
  加快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健全网络安全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构建多方参与、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自主可控网络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着力培育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网络安全中小企业,鼓励以专业化分工、共享研发等方式与大企业相互合作,形成协同共赢格局。推动产融合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网络信息安全产业的发展。
 
第二节 构筑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完善数据资源分类分级和授权使用制度。结合各行业各领域数据资源属性特点,制定和完善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明确不分类分级的技术和管理防护措施,完善数据安全监测发现和应急处置体系。明确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各方主体的权益及安全保障主体责任,落实数据共享和开放维度以及授权使用制度。
  健全隐私数据保护与合理使用机制。构建个人隐私数据和企业非公开数据安全保障制度体系,科学评估数据开发利用对个人和企业造成的风险影响,加强个体数据和企业非公开数据安全、合法、合规使用监管。制定数据应用违规惩戒机制,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力度。强化平台企业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提升数据要素的安全监控和保障能力。构建涵盖分类分级、合规检测、安全管控、数据鉴权、数据脱敏等业务模块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做到“用必有据,全程留痕”。推进大数据应用场景下的信息安全保护,加强数据防篡改、防窃密、防泄漏、数据脱敏、数据备份、加密认证等工作。建设一体化数据安全监测与管理平台,提升数据安全的全面监测、自动化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数据行为。
 
第三节 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建立健全惠企服务体系。建设开放的政、企、学、金、用五方共同合作完成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数字经济产业用地、用能、环境容量、创新等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实行支持性电价政策。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给予精准扶持。创新重大数字技术装备首台(套)政策,探索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市场化保险机制。优化关键数字技术协调创新发展,以龙头企业为载体,孵育数字生态企业,带动小企业技术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通过大小企业协调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打造高质量数字生态营商环境。
  培育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撑服务生态。建立市场化服务与公共服务双轮驱动,技术、资本、人才、数据等多要素支撑的数字化转型服务生态,解决企业“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的难题。面向重点行业和企业转型需求,培育推广一批数字化解决方案及其供应商。聚焦转型咨询、标准制定、测试评估等方向,培育一批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提升数字化转型服务市场规模和活力。支持高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强协同,建设综合测试验证环境,加强产业共性解决方案供给。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衔接集聚各类资源条件,提供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打造产业数字化创新综合体,带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
  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推进数字经济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实现政务事项“一网通办”。合理设置行业准入规定和许可,支持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数据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快完善新业态标准体系,推进新兴行业标准建设,为新产品新服务进入市场提供保障,全力支持新业态相关企业发展。
  推进数字经济产融合作。探索直接投资、间接融资平衡发展的金融政策。充分利用国家和福建省数字经济相关领域资金支持的引导作用。在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创新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带动增量投资,提升新型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推动新型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简化项目审批程序,以点带面盘活整个数字生态的金融活水。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原创性、引领性创新领域,避免低水平重复、同质化竞争、盲目跟风炒作等,支持可持续发展的业态和模式创新。
  构建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系。明晰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监管,明确监管范围和统一规则,加强分工合作与协调配合。鼓励和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市场监管,建立完善信用档案,推进政企联动、行业联动的信用共享共治。加强征信建设,提升征信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完善协同会商机制,有效打击数字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分工协作,推动监管数据采集和共享利用,提升监管的开放、透明、法治水平。探索开展跨场景跨业务跨部门联合监管试点,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建立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
 
第四节 促进国内国际数字化交流
  提升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交流平台影响力。争取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常态化在福州举办,深化“会、展、赛”格局,打造永不落幕的“云上峰会”。到“十四五”中期,将峰会打造成为全球信息化领域顶级盛会。壮大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国(福州)国际数字产品博览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平台矩阵,进一步推动资源互通,形成品牌合力。积极申办更多数字化领域国家级会议。
  加强与国内数字城市联动。围绕数字政府领域创新服务做法、数字经济领域典型应用场景以及数字社会领域成功案例积极开展交流合作,加强省市联动与省内互动,开展不同主题的交流活动,在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上积极争取省级指导支持,在数字福建建设中当龙头、走前列、作示范。向上海、深圳、杭州等数字化发展、数字化改革走在前列的地区学习,紧盯各地数字化探索前沿,多走出去,到现场去学习、去体验,对标对表推动福州加快数字化转型。依托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高端对话、交流合作平台,邀请先进数字城市来榕交流,举办数字中国大数据局长论坛。根据发展需要,不定期派出干部交流挂职。
  推动数字福州国际化合作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欧盟、金砖国家等重点地区、主要城市以及友城的常态化沟通对接交流,围绕数字化转型等内容形成合作机制。持续跟踪全球数字化发展的前沿动态。向先进地区学习,不断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帮助有需要的地区加快发展。积极组织数字福州建设成果在国际会议、博览会舞台上交流展示。发挥企业的合作交流载体作用,支持福州优质企业走出去,引领数字经济新技术、新模式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交流和竞争。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数字企业参与境外合作园区建设,打造高质量投资合作平台。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榕建立区域总部和创新研发中心,依托自贸试验区、福州新区等推动数字经济领域持续扩大开放。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数字福州建设,市大数据委(市“数字福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明晰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在各行业和各区域数字化建设方面主体责任,加强分工合作与协调配合。推广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协同推进信息化和数据工作。
 
第二节 强化顶层设计
  完善数字福州建设顶层设计,合理制定数字福州建设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构建适应于数字化建设的总体框架。鼓励分领域、分区域制定专项规划,支持滨海新城、大学城、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制定符合自身优势特色的中长期发展任务与信息化发展整体框架,推动形成数字福州建设发展合力。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确保各专项规划动态调整、密切衔接、协同落实。从顶层设计的层面谋划一批适应于数字福州中长期发展的大系统、大平台,系统谋划破解重项目建设、轻体系联结的问题,提升城市整体运行效能和整体智能水平。
 
第三节 强化系统推进
  围绕数字福州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好政策制度编制,解决好政府与市场、全面与聚焦、应用与创新的关系,建立更为高效、顺畅、有机衔接的组织机制、管理机制、运营机制、合作机制。制定一年、三年协同推进计划,出台投资、财税、人才、市场监管、项目管理等方面配套政策。完善考核机制,将数字福州有关工作的落地实施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考核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发挥绩效审计、专家评价、媒体监督和第三方评估作用,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机制、综合效益评估机制、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形成专家辅助决策、综合效益评估与政府责任目标考核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第四节 强化多元投资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完善财政资金对数字福州项目建设、运行维护和推广的资金保障和分级投入机制。对于投资规模大、公益性质强、专业运营和维护要求高的项目,可由政府企业共同投资、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营,形成专项资金引导、多渠道资金参与的投资局面。建立“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探索政府与市场主体有机联动的城市数字治理新机制、新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化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数字福州建设相关项目的投资与运营,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多元投入,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组建数字福州建设运营平台公司,以国企为建设主体,联合国内数字经济头部企业,构筑数字福州产业生态。
 
第五节 强化人才引领
  建设数字中国人才高地。制定适应数字福州发展要求的人才战略和措施,引进一大批数字福州城市建设需要的战略性人才,将数字经济领域人才纳入各类人才计划支持范围。开展大数据专业职称改革试点。加强数字福州智库建设,组建数字城市研究院,打造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新型智库和创新平台。结合闽都院士村建设,聘请两院院士等国内国际一流人才加入智库。健全完善校企人才对接,鼓励高校、科研机构联合数字经济头部企业在福州设立创新研究院、联合实验室、实训基地等,多元形式培育数字技术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

第六节 强化公众参与
  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协力支持、共同推进数字福州建设的良好氛围,把数字朋友搞得多多的。持续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打造数字经济政策发布、高端对话、交流合作、成果展示的顶级平台。依托峰会等平台,引导更广大群众关注数字福州建设的新探索、新实践、新突破。践行“三个贴近”,通过e福州APP、12345热线平台、福州发布政务微博等,收集群众最渴望的数字应用,作为为民办实事重要事项重点建设。多渠道邀请群众作为数字福州建设体验官,检验建设成果,评价建设成效,增强群众对数字福州建设的认知度,以群众满意度作为开展工作的最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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