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数字福州建设管理中的智力支撑作用,确保项目评审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福州市数据管理局现公开征集数字福州专家,请各有关单位推荐信息化建设领域的有关专家,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数字福州建设项目开展咨询、评审、论证及评估等;参与我市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公共数据开放开发、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数字福州工作的咨询指导及评选等。
二、征集范围
1.业务领域:信息化体系规划、电子政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据治理与协同、网络和数据安全、数字经济、财务及经济管理、法律等领域。
2.征集方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机构。
3.不限地域。福州市域外专家参加评审工作时,无论线上或线下,均不额外报销交通、餐饮、住宿及其他一切费用。
三、入库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履行职责,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信用记录,无被清退出政府部门组建的其他专家库的情形,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取消专家资格的情形。
2.有时间和精力,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出具评估、评审意见,并接受监督管理。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等权威专家,可适当放宽。
4.专业要求: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较强的信息化相关行业工作实践经验,熟悉信息化领域或所属行业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发展动态,具体如下:
(1)行业专家。在党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从事信息化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8年(含)以上,且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2)技术专家。从事信息化领域工作12年(含)以上的相关专家、学者、管理和技术人员等,且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3)财务专家。专业技术方向为会计、审计、经济、造价等,熟悉财务和经济管理知识,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且具有信息化项目评审相关工作经验。
(4)法律专家。熟悉数据合规、数据资产、数据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数据资产确权、交易或合规管理的相关工作经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并具备法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有突出专业特长、在信息化及相关领域具有较深专业造诣和一定权威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申报材料
1.《数字福州专家推荐表》,由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学会)对个人有关信息予以签署推荐意见(已退休人员可由原单位出具);
2.本人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
3.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
五、征集方式
1.申请推荐。申请入库的专家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入库。市数据局对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遴选入库。
3.入库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专家,由市数据局公示专家名单。
六、有关要求
1.原数字福州专家库专家需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未按时提交申请视为自动退出专家库。
2.市数据局对进入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实行登记入册和考核评价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评审工作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出席频率等,按需动态调整。
3.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登录数字福州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szfz.fuzhou.gov.cn),自行登记注册填报。
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联系人:李瑛;联系方式:0591-8334259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