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44-3000-2025-0000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5-03-20
- 标 题: 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福州市新引进数字产业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数据〔2025〕36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数字经济牵头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支持我市数字经济企业引进更多优秀人才,进一步加快数字经济人才集聚,根据《“好年华 聚福州”“1+1+N”人才政策体系(2024版)》(榕人才办〔2024〕9号)福州市支持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五条措施,现就2024年福州市新引进的数字产业人才奖励补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此次申报对象应为2023年8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市数字经济领域企业(2022-2024年福建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领域创新企业、2022-2024年福州市软件业龙头企业、福州市平台企业)工作,并在数字产业化知名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互联网20强企业、中国电子信息20强企业、中国通信设备技术20强服务商、中国工业互联网20强企业等(含全资控股一级子公司),需提供近三年内行业权威发布榜单或官方证明截图材料)累计有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且毕业于教育部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境外著名大学(指发布公告时在最新ARWU、QS、THE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位列前100名的大学)的博士、硕士。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逐级审核方式,申报对象于3月28日前向企业所属辖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辖区数字经济牵头部门会同县(市)区财政初审后,于4月3日前汇总上报市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由市数据管理局复审通过后提请市人才联席会议研究审议。
三、申报材料
1.《福州市新引进的数字产业人才申报表》(详见附件);
2.佐证材料:
①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②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附学校排位佐证材料);
③职称证明(如有);
④市外数字产业化知名企业证明(离职证明、社保证明及企业排名证明材料);
⑤与我市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附福州市数字经济领域企业佐证材料);
⑥收入纳税证明;
⑦无犯罪证明。
四、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区、高新区管委会数字经济牵头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仔细审核各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相同内容电子文档U盘一个报送市数据管理局数字经济处,政策兑现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分别承担。
(联系人:林晔,联系方式:83363500)
附件:1.2024年福州市新引进的数字产业人才申报汇总表
2.福州市新引进的数字产业人才申报表
3.关于福州市支持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的五条措施
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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